Leon Festiger指出「團體誘人之處不純在歸屬感,而是成員身份帶來的實質好處。」
Harold Laski則把「團體存在的目的在於滿足成員共同的目標」視為當然。大部分關
於組織的論述都隱然假設:組織存在的目地在於增進群體之公共利益。Raymond Cattell
也說「團體必具有目的」。組織或團體的成員有共同利益,但也有純屬個人利益。
那麼,加入浪達除了歸屬感,我們還能給人什麼?
下學期的新生招生該怎麼做?要開始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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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建築學校的考試,不考建築知識,只考學生對生活的感覺。
校方說:我們不能收一個「對生活沒有感覺」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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