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asdodo:作者本人針對在拉板被噓的回應 見拉板17974篇文末 01/30 00:16
推 belongnight:還附上文章編號 真是貼心的補充推文XD 01/30 00:49
→ asasdodo:這樣才專業呀 01/30 01:30
推 belongnight: 專業(豎大拇指) 01/30 02:00
→ asasdodo: 不專業啦~沒推齊~ 01/30 15:47
→ InnerDark:此位作者的妻夫(伴侶or配偶)是浪達超傑出大傑出學姊耶 02/02 12:23
→ InnerDark:這樣可以算是貼文理由嗎:P 我是阿徹 (潛水不老人加一) 02/02 12:24
推 vera0:我也覺得浪達版不應該拒絕心情文創作文 02/02 17:31
推 vera0:板規中並沒有註明不可以貼文 只有說不可以貼非拉子相關文 02/02 17:32
推 vera0:有需要開投票嗎? 02/02 17:33
我的疑問主要是針對一文多貼的部份
覺得人對自己的文章都是相當愛惜並且負責任的吧
貼完就走之後並不能讓我們瞭解到原po到底想說什麼
倒不是關於這篇文章能不能貼在這裡
當然如果原po願意在本文之外多說一些話
感覺上會比較好
推 alwayssunny:浪達有板規嗎? 02/02 20:44
→ alwayssunny:要順便投票選板規嗎?XDD 02/02 20:46
→ alwayssunny:或許可以在完全自由不設限和相關限制中取得平衡點。 02/02 20:50
→ alwayssunny:譬如,人權議題的文章算不算非拉子相關文呢? 02/02 20:53
→ alwayssunny:能不能夠轉錄相關的座談會或抗爭活動文章到板上呢? 02/02 20:54
推 alwayssunny:浪達是怎麼樣的社團?浪達應該走到哪裡去? 02/02 20:55
→ alwayssunny:我覺得這都是很有趣的問題,也是長久的定位困擾(?) 02/02 20:56
推 alwayssunny:說得有點多了。Anyway。。新板主快出來阿(敲碗)XDD 02/02 20:59
嗯啊。。。
※ 編輯: asasdodo 來自: 220.132.126.92 (02/02 21:20)
推 belongnight:倒數第三個推文是個困擾我的問題orz 02/02 22:28
推 grmtckr:關於一文多po,本來就違反站規,我去檢舉了 =.= 02/03 00:11
推 alwayssunny:真。的。這問題超難的 Orz 02/03 00:12
→ asasdodo:所以我只能嗯阿不知道怎麼回的跳過。另起文來討論好了 02/03 00:51
→ asasdodo:或是聚一下聊聊嘛 沉零我好想妳喔 (這樣算是馬賽克嗎XD) 02/03 00:52
推 belongnight:算吧(茶) 有興趣的要記得來期初聚啊 02/03 17:47
推 wolf1983:好問題 通常代表找不到相對應的好答案 囧rz... 02/03 22:38
推 runbaby:不好意思一個簡單分享po文的念頭 因為對網路禮義不大清楚 02/11 22:33
推 runbaby:造成大家的困擾.. 因為私人注意力容易專心在某些死角處 02/11 22:37
→ runbaby:心態上不可避免地偏狹與侷限 貼完就走人 小偷般地糟糕 02/11 22:42
→ runbaby:這種心虛的感覺是哪裡來的呢 真受不了 02/11 22:48
推 runbaby:最初還打算用逃避的心情 自我消失匿跡吧 時間一久自然消失 02/11 22:55
→ runbaby:爭議 消失在眾多的id和新文中 像沒發生過那樣變成新新的 02/11 22:57
→ runbaby:想到陌生人的來信寫這麼多字 怎麼說也該還人家才對 禮貌 02/11 23:02
推 belongnight:小事而已啦 別放在心上^^ 02/11 23:32
→ runbaby:不能一失再失 像撿到手帕 找到被需要的藉口回來跟小姐說話 02/11 23:48
推 runbaby:謝謝! 噓我好過不理我;) 02/12 00:12
→ asasdodo:我自己在想,特別寫一篇文章會不會有點得理不饒人,特別 02/12 01:02
→ asasdodo:是好像人家已經受到懲罰了,卻還要刻意提起。但同時我也 02/12 01:03
→ asasdodo:覺得"不教而殺謂之虐" 多說一點話比起噓文 對大家都更有 02/12 01:07
→ asasdodo:益處。噗噗 02/12 01:08
→ asasdodo:就像妳說得那樣,也不過就是網路使用的方式與習慣的差別 02/12 01:10
→ asasdodo:但立意跟用心都是好的,圈內有能力有意院創作並分享的朋 02/12 01:11
→ asasdodo:友,我想這是非常令人高興的事。希望妳能繼續寫下去。:) 02/12 01:12
推 grmtckr:事實上不知為何我的檢舉失敗了 @@||| 總之站方的規定是, 02/12 02:42
→ grmtckr:三天內不能有五篇,請注意 02/12 02:43
推 runbaby:謝謝grmtckr的提醒喔,對妳執法的效率留下深刻印象呢 02/21 01:40
推 runbaby:但妳說大動作之前會先告知的 是否漏信了 我真的沒收到... 02/21 01:49
推 runbaby:相形之下得理不饒人的貼文 挺有親切感的:) 02/21 01:53
推 grmtckr:我所說「大動作」僅止於敝人任職某板板主份內工作而言 02/21 17:44
→ grmtckr:但檢舉違反站規屬個人行為(不需板主權限)抱歉造成您的誤解 02/21 17:45
→ asasdodo:噗噗XD 02/23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