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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pcpr.wordpress.com/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浪達社剛被邀請加入宣傳活動 總覺得我除了想出非常"實用" 的社課以外還有責任做點什麼 ========== 從名字看起來是在推動伴侶法的 上學期也有請過婦女新知的理事長來講社課 婦女新知推行的伴侶法不光是針對同性伴侶 可能就只是單純住在一起的 比方說一群老年朋友之類的 看了一下裡面的團體簡介 TG蝶園、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台灣女同志拉拉手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http://ppt.cc/V-Z4 從這裡節錄一部分 一般人如何支持伴侶法與同志婚姻法的推動? 寫給跟我一樣的「非一般人」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黃筑鈺 在這個月由於我在網路上貼了文宣,有網友問了我一個問題:「如果不能做義工的話 ,一般人要如何支持伴侶法與同志婚姻法的推動?」其實我認為沒有所謂「一般人」,因 為在圈內,大家的社會身份認定早就被這個社會邊緣化,也就是就算你不願意,當你牽起 你愛戀的人的手,你就不被這個社會在法律上視為跟其他人一樣享有成家的權利。凡是異 性戀婚姻所帶來的一切權利義務,我們通通沒有。甚至連高呼幸福的小小權利,也只被這 個社會視為所謂的「次文化」;我們的小小幸福,僅能停留在房間裡、櫃子裡、網站上, 幸運一點的就是在家裡被承認或默認,不幸一點的就是把自己的愛人一輩子窩藏,甚至放 棄自己愛情的權利。 這些情節描述,是不是很熟悉呢? 你我在這個社會上,都是屬於「非一般人」。無論是同、雙、跨性戀族群等,我們通 通被異性戀社會踢出去。對大部分這個社會自視為「正常」性向的人們,我們是一種隱形 的存在。 所以首先,我要告訴你能做的第一件支持我們運動的事情,就是先認清你被邊緣化的 這個事實,也告訴所有跟我們一樣的人們,我們真的被歧視、被邊緣化。但是最重要的一 件事是,我們不該就這樣默認他人歧視與邊緣我們的作法,我們要相信我們天生就有相戀 與成家的權利。 ======================= 雖說我們的社員多半還很年輕 (相較於外面的社運同運團體成員) 可能還沒想過成家的事情 不過,很希望到了我們想成家的那一天,法律已經可以提供保障了 權益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 要等那群從政的異性戀看見我們實在太難了 看看最近施明德先生的說法就知道這社會對我們的歧視卻渾然不自覺 靠自己雙手爭取來的權益才是無比珍貴 大家有空就多關心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