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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學院和社會科學院目前練球的時間都不是在晚上, : 與會成員認為,若以彌補原練球時段及場地為原則, : 白天的室外場應該足夠使用。 不是在晚上練習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夜間球場 醫學院學生會不知道是倒果為因,還是故意裝傻? 法學院學生從約十年前開始就爭取夜間照明設備 到現在仍未盡其功,結果現在反倒被人家說是沒有利用夜間球場的需要? 真令人啼笑皆非!!! : 2.醫學院隊因醫學盃而成立,已有二三十年,有社團登記, : 且視同「校隊」等級; : 加上院方支援體育館使用經費,因此能在體育館內練習。 : 至於系隊,目前沒有任何一個系被核准,都只在室外場 法律學院也是院隊等級,亦有社團登記 視同校隊等級?請問是學校承認的?還是自己封的? 台大兩萬至三萬名學生,大概都從未聽說有這種事情, 不知是無中生有,抑或隨意杜撰? 又據稱,醫學院院隊在七年前左右,並無固定的籃球隊組織, 如果只要院方支援體育館使用經費,且以院隊名義申請,即可分配使用, 吾人亦可爭取法律暨社科學院比照醫學院撥經費。 此外,醫學院體育館之使用分配標準為何? 是否應該除體育課時間外,公開由所有使用者抽籤分配? 甚至,既然要拆法學院球場,應該讓法學院球隊優先使用才是, 吾人願意由所有人公平抽籤分配球場,以示退讓之意。 : 3.體育館分割時段使用,並不適當,一來6點開始有困難, : 10點結束又太晚;二來,兩個小時,才熱身完就結束, : 並不理想。 這並不困難,使用球場的可以提早到外面球場熱身, 時間一到,直接開始練習,一方面熱身足夠,不容易受傷, 二方面雙方均能共享學校設備,才是雙贏之道。 : 4.目前還不確定法社學院球隊的練習時間為何,是否與目前的使用時間衝突 : 若不衝突,則毋須擔心 : 若有衝突,則再協商。 這可能須聯合包括政、經、法三系之男女籃、排等六支球隊確認練習時間 : 5.原則上各球隊都不希望練習時間被刪減,但是如此勢必造成自由 : 使用者的時間減少;一般同學打球尖峰時間是4-6點, : 盡量維持這段時間不安排球隊固定練習。 那最簡單的,法學院球場不拆,加裝夜間照明設備 大家練習時間都不會減少 : 6.仍須全力爭取總區資源的可近性,例如設置校園公車,路線連接 : 醫法校區--綜合體育館--水源校區 校園公車那都假的啦,給我們場地就好 不然新巨蛋一個禮拜給一個系隊兩個小時的練習時間即可 等到有替代方案出爐再做討論。 : 7.尋找周邊可用設施 周邊? 最周邊的就是醫體了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48.115 ※ 編輯: pa 來自: 210.58.148.115 (06/27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