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 (古惑律師)》之銘言:
: 有個暱稱說是「不主辦就拿不到冠軍」
: 恕我愚昧,不知道在說那個學校,
: 可以請她說明一下嗎?
: 也許應該不是在說這次大法盃吧。
: 明年可以去中正打比賽,應該又是件心曠神怡的事
: 好的天氣、好的場地,重要的是公平的比賽環境,
過獎了........
如果主辦的話 明年歡迎喔^^
: 有膽識的不要只在自己學校逞兇,
: 躲在棉被裡面打手機,不是勇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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