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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 (古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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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隊聚未到
時間
Sun Jan 2 13:33:24 2005
※ 引述《pa (古惑律師)》之銘言:
: ※ 引述《Extrasensory (我愛寧Honey!!)》之銘言:
: : 大二 190 楊石宇 落建庭
: : 大一 偉東
: : 理由也不用講了,隊聚一個人吃350,
: : 你們無故未到理所當然加倍,
: : 一個人繳七百元的罰款。
: 經理未到,你該怎麼罪己?
還有 小豪也說他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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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6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