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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ygbs ( \小帥/ )》之銘言: : 關於司二與法研之比賽,當日比賽前我們已與主辦單位反映,但沒有結果 : 賽後再次反映的結果是要重賽 : 本班綜合討論結果以及其它學長們給予的意見 : 認為既已違反比賽規則,所以沒有重賽之必要 : 應以棄賽論。 法律杯並沒有限定以班為單位 請問你們認為是違反什麼比賽規則? 給重賽的機會已經是通融了 如果不能接受的話 那就照原來比賽結果 計算勝負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