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攝影家看台南』攝影比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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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 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並促進各攝影團體及友會間之情感
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此聯誼活動及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 台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四、承辦單位:
台南市攝影文化會館管理委員會。
五、贊助單位: 柯尼卡軟片台灣總代理/永準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六、題 材: 限台南市境內人文、史蹟、古蹟、城市景觀建設及各項活動之作品。
七、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八、作品規格: 10 ×12吋(長邊12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張數不限,不得加色、格
放、裝裱、疊片、電腦合成,作品背面請貼妥參加表。
九、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三日截止。(以收到為憑)
十、收件地點: 708台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于麗燕小姐收。
TEL:(06)3901029 (請註明全國攝影家看台南攝影比賽)。
十一、評 審: 九十二年九月七日,地點-台南市攝影文化會館-府城藝廊(台南市
中正路3號),電話:(06)220-3821;傳真:(06)221-2302*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二、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牌乙面。附獎:柯尼卡
軟片100度36張100卷
銀牌獎二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牌乙面。附獎:柯尼卡軟片100度36張50卷
銅牌獎三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牌乙面。附獎:柯尼卡軟片100度36張30卷
優選獎十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獎狀乙張。附獎:柯尼卡軟片100度36張20卷
佳作獎若干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佰元整及獎狀乙張。附獎:柯尼卡軟片100度36張10卷
十三、頒獎日期: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四、附 則:
1、參賽作品需為台南市境內人文、史蹟、古蹟、城市景觀建及各項活動之作品,作品
須有台南市境內環境說明。
2、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3、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4、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之作品並未經發表及展覽,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立即
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5、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
予遞補。
6、得獎作品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承辦單位,均
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雜誌、編製影集、網路及各項媒體發表之權利,不另給酬。
7、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9、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擇優使用,遴選上之作品以佳獎獎勵之,但不發給附獎。
10、附獎限用柯尼卡軟片及相紙沖洗,方可得獎。
11、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
之。
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urney/2003/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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