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Phot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魅力金山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為推展台北縣金山鄉之觀光產業,透過影像讓民眾認識金山鄉 豐富的景觀資源與文化資產。 二、主辦單位:台北縣金山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四、攝影主題: 1.金山八景(燭臺雙峙、龜島曉日、水尾泛月、磺港漁火、跳石銀瀾、竹峰吐霧 、磺嘴煙孔、八煙望洋)(詳細說明請見www.csnp.org.tw) 2 .金山鄉之地理景觀、人文風情、老街建築、農漁產業等活動。 3.第二屆金山甘藷節、金山中元祭等一系列活動。 五、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六、作品規格:彩色正負片均可,以五×七吋或寬度不超過七吋之彩色相片參賽。 七、參賽辦法:參賽作品需依所附之參賽表,詳填各項資料後,粘貼於相片背面 ,並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指定地點,並於信封註明「金山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八、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卅日止(以收件地之郵戳為憑) 九、收件地點: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收 十、洽詢電話:(02)2577-2152,相關訊息請上網www.csnp.org.tw 十一、作品評選:由主承辦單位外聘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比賽作品未達 得獎水準者得以從缺。 十二、得獎公佈:九十二年九月底前公佈,並具函通知各得獎者。 十三、獎額及獎金: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1. 金牌獎一件: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2. 銀牌獎一件: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3. 銅牌獎一件: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4. 佳作獎三十件:各得獎金參仟元整 十三、附件: 1. 作品如需退件(除得獎作品外),請同時備妥回郵掛號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姓名、 地址,未完整具備前述各項者,不予退件。 2. 得獎之作品,請於規定期限內將作品之原底片,用適當之包裝,並以掛號郵寄 或親自送達指定地點,未繳交原作者取消得獎資格。 3. 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 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4.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本人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 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 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 位無關。 5.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6.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 相關活動訊息可至承辦單位網站查詢。http://www.csnp.org.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