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liang (千年執著)》之銘言:
: 嗯嗯,本來要在早上一口氣po完的,不過卡在中午要去律師公會開會,
: 討論我們幫他們寫的律師公會史,
: 還好對方都很客氣,我們沒有變成砲灰,不然我現在的語氣可能會很差。
: 本來呢,總區辦活動也不關我什麼事,也不是我管得著的。
: 不過既然我們社團參加了比賽,那麼從參賽隊伍的角度,對主辦單位提出一點看法
: 應該是不為過的。另外就是針對社團與社團之間的公事往返,跟私人間事務的劃分
: 也有必要發表一下個人想法。
: 一、先講這次總區比賽的賽務情況,十一點半定便當、兩點放飯相信是讓許多人印象
: 深刻的。除此之外,裁判組到底是誰負責的?為什麼每次比完前三點,第四、第五點
: 總是不見裁判蹤影?害得賽程時間掌握不好,損及參賽隊伍權益?畢竟如果八強以後
: 採取雙敗淘汰制,我們至少可以多打一場球啊~~~~
基本上
依照經驗、主辦單位要能從容在五點前離去只能排單敗(包括場地收拾及善後處理等)
除非~主辦單位有詳盡的規劃、比賽流程控制的非常精細才行
但是依照近幾年的情況 我給的意見是單淘汰
君不見最近幾年台大辦的比賽都可以姍姍來遲嗎?
「依照社團排的賽程 估計單淘汰時一共有29個場次要打(我沒估錯的話)
每個場次假設五點都打完 那一共需要29x5=145張桌子
新體假設有15張桌子 那這一共要打145/15≒10 約十次
一次假設30分鐘(這算很快了喔) 那共要10x30=300分鐘 也就是大約要五小時
早上九點開始打的話 中間完全沒停也要到下午兩點才能結束
但是依照慣例是不可能如此順利 隊伍延誤、場地調度、人手調度、思考排點等等
還有許多零碎的時間需要扣除 例如訂便當、發便當
少說也要在多一個多小時 最後別忘了要處理場地垃圾、歸位等等後續工作
這樣搞一稿也差不多四點多 剛好可以從容的走出新體 不用被管理員催促」
以上小段是說明補述 可能是因為我比較不喜歡被催趕的匆匆忙忙
還要被管理員歲歲念 所以都習慣把事情提早結束
只是我給意見時記憶猶新 在星期四舊體練球的晚上
不過我的意見聽說沒被採納~直到當天中午苗頭不對才改...orz
這我也是聽說啦...
: 而這一切根源,好像是因為只有該社社長一人清楚所有賽務,偏偏社長又遲到是吧
: (間接傳聞,證據力不夠強,所以措辭不敢強烈)
: 二、賽務的事情畢竟是社團內部家務事,我們也只是提供一點輿論供貴社參考。不過
: 接下來這件事情,就涉及「外交問題」,必須嚴正聲明一下。不管賤兔私下跟貴社社長
: 之間有何過節,在公事上,賤兔代表法桌社,因此當他以法桌社名義與貴總區桌球社聯繫
: 時,我很訝異竟然沒有得到回音。對於這樣的情況,我不是很能理解,也不太能諒解。
: 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如果沒有辦法做到「公/私」分明,就不要當社長吧
這個事情我聽到時覺得有點訝異啦
禮貌上應該給點回應 例如客氣的說人不夠之類的
當然啦 心裡面想什麼誰理你阿之類的是不管啦
禮貌總該有的
人...是我叫賤兔去找 因為當時賤兔沒聯絡人我以為已經沒人
逼賤兔去找 害賤兔被如此對待我也有責任
但賤兔身為社長辦事不力還要讓學長擔心自己也該檢討
: 三、上述的意見,主要是針對總區桌球社社長而發,因此語氣上委婉許多(請比較對敝社
: 社長的檢討一文),希望貴社將來承辦比賽,能夠辦得更好,也希望敝社社長代表敝社時
: ,能夠得到應有的尊重。
可能大家會覺得說兩個老人意見那麼多
那幹嘛只會打嘴泡、放馬後砲卻不親身指導幫忙?
過去曾經發生這樣的事情 學長姐的熱心幫忙卻被學弟妹嫌
認為都那麼老了還管東管西 一副倚老賣老的模樣
雖然這種事情不是發生在桌球社 但是聽到也會引以為鑑
畢竟老人總是惹人厭...哈~
我自己也認為在不同階段要扮演不同的角色、讓學弟妹有發揮空間
但是 也希望學弟妹能夠知道~當你們需要學長姐幫助時
只要你們願意~學長姐有空一定都會熱心幫忙的
最後 如果總區社長有看到文章
我是希望他不要誤會我們是在責備他
如阿亮所說 大家都希望比賽能越辦越好
這只是事後的「檢討」而已 請注意喔 是「檢討」~
舉辦比賽的辛苦在這邊大家都搞過大家都知道
聽社長說他早上和中午都沒吃東西 也很難為他
好不容易與桌球社幹部把整個比賽辦下來也該幫他拍拍手了
這些是值得肯定的~
只是把他拉近來聊一聊 昨晚卻一直都不在
剩下五個人癡癡的等他這個key man...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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