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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aj12377 信箱]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標題: 關於spmark於law版留言挑釁 時間: Mon Sep 17 13:42:55 2018 #1RdeyvLO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四條:[推文規範]    一、推文盡量勿過長,若內容無法在三行內寫完,且推文者認為推文可     能會引起其他人回應的話,請以回文方式回應之。   二、推文時嚴禁帶有謾罵性文字、人身攻擊,挑釁、公然侮辱。違者將     予以警告或水桶處分。 推 spmark: 你真的不才阿,連轉述別人講的都不精確阿 查教育部國語辭典,不才自己對自己的謙稱,對象是自己, 然而如果直接稱呼他人,即使沒有侮蔑意思, 仍然不能說沒有帶有挑釁意味。 而且觀察該帳號在推文底下其他留言, → spmark: 實際上是有方法可以做的,只是我不會分享出來 不僅回覆與問題無關,且該帳號方才於他版與本人筆戰, 多次以情緒性用語挑撥, 本人於發表問題即將該等所有事實隱匿,從未言及該等人相關資料, 於今卻直接將他版事務帶入,當可認定有挑撥本人情緒, 煩請版主認定該等事實是否違反版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7.21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aj12377 (118.171.114.165), 09/21/2018 21: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