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cofepupu 信箱]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標題: 請你證明 時間: Fri Apr 5 20:21:31 2019 我文章中所講的 XX 是XXX=XXXXXXXX? 還是他自己被點到不爽檢舉? 再者 這名字 也同北宋的文學家 我沒有在版上指名XX=XXX 何來違規? 所以你使用那兩條版規是不適用的 請您撤回不適當的處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6.2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ofepupu (114.43.116.249), 04/07/2019 19:55:13 調整個資不接露部分故編輯 ※ 編輯: cofepupu (114.43.116.249), 04/07/2019 19: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