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Volleyball 看板]
作者: yachuchu (純樸阿蓮人) 看板: Volleyball
標題: [情報] 2008北部地區法律學系校際排球錦標賽(北法盃)
時間: Fri Sep 19 00:06:23 2008
2008北部地區法律學系校際排球錦標賽
活動名稱:2008北法盃校際排球賽。
活動日期:98年1月19、20日。
活動地點:東吳大學雙溪校區、城中校區。
活動宗旨:提倡運動健身概念,促進各大學法律系同學彼此合作精神,凝聚各系的
向心力,營造出法律人團結之氣氛;鼓勵同學多參與體育性活動及培養
正確的休閒觀念,藉由活動的進行促進各校之交流以達到進步之目的。
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律系女子排球隊。
協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律學院、東吳大學法律系男子排球隊。
參加資格:1.北部大專院校法律系排球隊。
2.校友組(三男三女混排,至少須四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1日截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sculaw2008volley@yahoo.com.tw 收到回信為報名成功。
(報名表單下載請至2008北法盃官網)
報名費用:每隊2700元整。(包含500元保證金,於該隊完成全賽程後無息退還)
報名費須於10月31日前繳交,以利賽程排定,未交者則不算報名完成。
匯款或劃撥:台新銀行(代碼 812)
帳號:008-10-1048343-00
戶名:趙澤淳
收到報名費後,收到e-mail告知為報名成功,
若三天內未收到回覆 請洽0952-013-926。
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於10月18日 14:00
東吳大學城區部比賽確切時間以及收費相關之討論(詳細教室將另行通知),
蒞時請各單位派員到。未出席者由大會對於討論後之任何結果事後並不得
異議,且無權對領隊會議決定之事項發表意見。
财 第二次領隊會議於12月12日 14:00
東吳大學城區部進行抽籤及賽程排定(詳細教室將另行通知),
蒞時請各單位派員到場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
事後並不得異議,且無權對領隊會議決定之事項發表意見。
獎勵方式:前四名將分別頒發獎盃一座以資獎勵。
另設有MVP、最佳攻擊手、最佳舉球員等獎項。
注意事項:1.參賽隊伍請準時,逾開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比賽不得異議。
比賽隊伍遲到10分鐘即表棄權論,不得異議。
2.凡參賽隊伍於出場比賽前,請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3.球隊之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及短褲
均應有明顯號碼,否則不准出賽,
自由球員著與其他隊員不同顏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4.每隊報名人數含隊長一併登錄,未登錄於秩序冊者不能上場比賽。
5.對於對手人員參賽資格有疑義者,請於每場開賽前向裁判或主辦單位
提出查詢,若經查證資格不符時則取消不符條件人員上場資格,
但若開賽後則恕不受理。
6.(一) 採三局兩勝制。
(二) 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 (包括決勝局)。
(三) 決勝局採15分制,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7.(一) 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二) 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
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
多寡判定名次。
(三) 再相等時,則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
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四) 如再相等,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
決定之。
(五) 某隊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球隊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
不予計算。
(採大專聯賽賽制)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隊伍均應遵守各項細節之規定。
球隊因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008北法盃官網:http://www.wretch.cc/blog/sculaw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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