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太超過 沙國75歲老婦接待男賓要受鞭刑
據報導,一位75歲的敘利亞老婦人因為接待兩名沒有親戚關係的男子,遭沙烏地阿拉伯法
庭判處鞭刑40下,外加4個月有期徒刑,服刑後還要遞解出境。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引述沙國「國家報」(Al-Watan)報導,查木里(Al-Chamli
)一名宗教警察去年在卡米莎(Khamisa Mohammed Sawadi)的住所,發現兩名跟她沒有
親戚關係的男子法赫德(Fahd)和哈迪安(Hadian)。
24歲的法赫德說,他到卡米莎的家沒什麼不對,因為他還是嬰孩的時候,她是他的奶媽,
因此根據伊斯蘭的教導,他是她的兒子。
法赫德說,他到卡米莎的家,是為了送麵包給她,而他的朋友哈迪安只是陪他探訪。但宗
教警察將這兩名男子逮捕。
沙烏地阿拉伯遵循對可蘭經嚴格的詮釋,沒有親屬關係的男女如果相互往來,就要受到懲
罰。
沙國有個稱為「提升道德防範罪惡委員會」(The Commiss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Virtue and Prevention of Vice)的機構,由數千名宗教警察組成,負責檢查婦女衣著
是否符合規定、民眾是否按時祈禱和男女是否確實分開活動。
根據沙國法律,婦女受到許多限制,包括衣著要切實按照規定和不得開車。婦女要旅行,
需要得到男人的許可。
國家報取得法院的判決書,並說卡米莎遭到判刑,不完全是根據宗教警察的證詞。法官在
判決書上說,法赫德經證實並非卡米莎的乳兒,但卡米莎堅稱她是法赫德的奶媽,並表明
要上訴。
法赫德也遭法院判處鞭刑40下和4個月徒刑,哈迪安被判鞭刑60下和6個月徒刑。
CNN報導說,本案在沙國引發眾怒。
沙國女權活躍人士瓦婕哈(Wajeha Al-Huwaider)告訴CNN說:「大家都很生氣,因為人
家都當祖母了。40鞭!她怎麼受得了?實在沒道理。」
我想酸襲事件之所以會那麼多,與其歸咎於強酸太易取得,不如說是因為在很多國家婦權
過於低落所致。
女人沒有基本人權、男女的嚴重不平等,造成很多令人遺憾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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