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nowkap:看過了 狗屁不通為啥大家要吸收兩千 而且主辦權奉上是啥 03/30 01:18
→ snowkap:我一直都覺得念法律的人怪怪的 03/30 01:18
→ snowkap:不過 還是擔心沒有比賽打 哈哈 好感嘆過去時光 03/30 01:19
→ snowkap:以前大型活動大家都辦的很任份 嘆~ 03/30 01:20
推 snowkap:為啥我每次看這種東西都會很怒 哈哈 03/30 01:24
→ snowkap:尤其著手草擬「大法盃主辦單位選定辦法」這一段 .... 03/30 01:25
推 gunblade:推學姊,他們的邏輯真很令人不舒服。 03/31 00:28
推 swa0614:推 連我都要看不下去了XD 03/31 00:36
→ wittymag:推 我也覺得念法律的人怪怪的。(哈,好像有點攻擊到自己) 03/31 10:55
推 gunblade:啊哈哈,我也推樓上,雖然我是法律系的怪喀(茶) 04/02 01:08
推 zuca0951:樓上是法律系的嗎?你只是輔修法律吧XD主修體育~~~ 04/02 01:13
推 gunblade:啊,你說錯了,我只是偶爾選修一下法律系的課而已(茶) 04/02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