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賽規則:
(1)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國際籃球規則
(2)若分組有兩隊以上戰績相同 憑定晉級依以下三點
1.對戰積分 2.對戰成績 3.商率
2、比賽用球:
採用國際籃球協會(FIBA)審查合格之NIKE 1000 ALL COURTS(室內外)
比賽用球。
3、一般規定:
(1)球隊出場比賽前,應以?加該場出賽15名球員之學生證(限持該法律系學生証者登入)提交紀錄台,以備查驗。
(2)秩序冊確定後不得要求再變更球員資料,各球隊可在至多25名註冊球員中,登錄15人自行調整。
(3)未經報名註冊之球員,不得出場比賽。
(4)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該場裁判判定。
(5)比賽計時、紀錄之工作由主辦單位安排之。
(6)本比賽決賽結束後,即由主辦單位舉行頒獎。
(7)提供比賽場地之學校,應維護與賽各隊及裁判、臨場委員、紀錄工作人員之安全。
4、申訴:
有關競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隊應於每場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20分鐘內提出書面資料,由隊長向本次比賽大會組提出抗議要求適當裁判。(未依規定方式提出,大會不予受理。)
5、附則:
(1)球隊如有未經報名註冊或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球員該場權利及成績20:0
(2)比賽期間如有球員發生鬥毆情節經裁判確定後,該球員立即禁賽並取消?加本次比賽之權利。情節重大者,報警處理。
(3)比賽期間如遇球員或球隊有關侮辱裁判等情事發生時,規則規定處理。情節重大者通知該校系辦處理。
(4)如有球隊無故棄權時,除終止其未完之各場比賽外,並沒收保證金。
(5)發生球員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主辦單位查核該球員之學籍後裁決之。
(6)各場比賽進行時如遇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員會同臨場委員裁定之。
(7)經檢舉或被大會發現破壞公物,沒收保證金。
6、保證金:
各隊於第二天比完所有賽程後可至大會總務組處領取。
7、其他:
為避免賽程因過多而延誤比賽,加上本校體育館有關該館最晚時段,故每場比賽基本上前三節採不停時、不停秒(包含罰球、暫停、死球),第四節最後2分鐘採停時停秒。初賽複賽決賽均有24秒進攻違例鳴笛提醒,以紀錄台鳴笛為準。24秒以紀錄台5秒倒數提醒。複賽後暫停犯規有停秒,罰球無停秒。對於本次大會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提出,或於比賽當天早上要求大會招開臨時領隊會議。
8、規則:
ㄧ、隊伍報到:
各隊最慢在開幕式前15分鐘以前,至本次大會組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要求該隊球員請出示學生證。
二、球隊登錄:
(1)在比賽前20分鐘可至該場地紀錄台進行登錄,每隊限登錄15人,位登錄之球員不得上場比賽。若未於比賽開始前五分鐘內完成登錄手續,該隊以20:0落敗。
(2)雙方欲檢查對方學生證必須於跳球前提出,若經發現選手不符合資格,得判技術犯規並禁止該選手繼續比賽。
(3)可登錄之名單,以秩序冊上該隊名單有姓名者為準。
三、比賽規則:
(1)時間:
1.四節制、每節十分鐘;一二節與三四節中間休息一分鐘,中場休息三分鐘。
2.上半場進攻敵籃,下半場換邊本籃。
3.比賽僅在第4節最後兩分鐘停秒。
4.第一節比賽以跳球開始,其餘各節及爭球由球權輪替箭頭決定。
5.正規40分鐘結束未分勝負,進入ㄧ次或多次5分鐘延長賽,每次只有一暫停,
進攻下半場進攻框,中間有2分鐘休息時間。
6.比賽中10分鐘、3分鐘、1分鐘由紀錄台倒數提醒 。
(2)暫停&換人:
1.四節制比賽中暫停次數上半場1.2兩節合計2次,下半場3.4兩節合計3次,延長賽1次。
2.第四節最後2分鐘及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在對方進球後可請求換人。
3.欲換上場之選手必須先通知紀錄台,至紀錄台前蹲下,到下ㄧ個死球或暫停方可依裁判手勢上場進行換人。
(3)犯規:
1.球員犯滿五次必須離場,該隊可以換上一名替補球員。
2.團隊犯規每節達五次以上時進入加罰狀態。
3.球場上嚴禁任何暴力鬥毆之發生,情節輕者依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警處理。
(4)進攻時間:
1.進攻方須在8秒內進入前場,否則違例。
2.進攻方須在24秒內完成出手動作並使球碰到籃框,否則違例。
四、球衣:
各隊球員需著整齊制式之球衣球褲,包含樣式、顏色;球衣上要有明顯的號碼,
球員需將球衣下部份塞進球褲內。若有穿著不同樣式或不同顏色球衣之球員上場,得判技術犯規,對方予無人狀態下罰球。
五、其他
(1)比賽中僅有隊長、領隊或教練可以向裁判提出抗議或向紀錄台提出質疑。
(2)其他規則?照國際籃球規則。2006大法盃賽務組保留修改比賽規則權利。
(3)本校禁煙,經發現或檢舉者,沒收保證金。
新制規則採用之討論
新制規則如下:
(1)若最後ㄧ次或僅有一次罰球成功,在發界外球之球員可處理球之前,則兩隊均可暫停或替補。
(2)若罰球後伴隨有於紀錄台對面執行之中線界外球之罰則,無論罰球是否成功則2隊均可均可暫停或替補。
(3)於第4節或任何延長賽的最後2分鐘,若被准予暫停之球隊如以下規定:
-中籃後之非得分隊伍。
-獲得後場界外球之ㄧ隊。
則暫停後之界外球應於紀錄台對面之中線執行,球員得將傳給在場內任何位置之隊友。
裁判資料:
裁判長:
劉兆祥 老師
B級籃球裁判
UBA大專籃球聯賽甲一級,甲二級,甲三級籃球裁判
HBL高中籃球聯賽裁判
JHBL國中籃球聯賽裁判
國小籃球聯賽裁判
和大法籃有關的資歷:2005中正大法籃籃球裁判長
其它許多大專院校系際之間盃賽的籃球裁判長
(附)
本次大會賽務裁判方面 初賽採用C級裁判3成與B級裁判7成
複賽以後都採用B級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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