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Utopian (It's my Life)
看板LawBasketbal
標題Re: [戰記] 今天
時間Wed Oct 28 02:34:28 2009
: 噓 yjo3ql4w83:我完全不知道有什麼爭議性的推文 如果有 那刪除是必然 10/28 01:41
: → yjo3ql4w83:但你是不是刪掉了什麼別的? 10/28 01:42
全部都是爭議性的!
我被刪除我沒有意見,
你要不要先問佑霖有沒有意見再來發表這些言論?
: 推 handsomewade:還有宗鳴學長的 10/28 01:43
: → yjo3ql4w83:另外,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任何理由由可以反對別人 10/28 01:43
: → yjo3ql4w83:在本版發表和隊務的相關言論 除非有明確證據顯示這對 10/28 01:44
: → yjo3ql4w83:球隊有明顯的傷害 有沒有人理會你的意思 那是另外一回 10/28 01:45
: → yjo3ql4w83:事 不要什麼方法都不試就試圖封殺言論OK? 這除了證明 10/28 01:46
: → yjo3ql4w83:你怕事之外證明不了什麼 而且 我們是學法律的耶學弟 10/28 01:47
: 噓 yjo3ql4w83:你真的想要把法律的基本價值踩在腳底下? 10/28 01:50
: 噓 yjo3ql4w83:另外 我個人認為你們應該有發現我近期處事風格變了 10/28 01:52
: → yjo3ql4w83:不管怎樣 自己率先讓步吧 因為我永遠不敢確定別人是 10/28 01:54
: → yjo3ql4w83:否和自己對自己看事物的方式是一樣的 不高估自己而認 10/28 01:56
: 推 handsomewade:學長 不好意思 那我馬上把推文補推回去 10/28 01:57
: → yjo3ql4w83:為別人都照著你想的模式處世 能讓步 能低頭 未必不好 10/28 01:57
柏志,
你這樣推文又能證明些什麼?
你自己看看中二補回去的推文,
再想想他的顧慮,
再想想你對他的誤解。
在當一個法律人之前,
你做為一個人對於自己同甘共苦的夥伴你用置這樣的方式去溝通跟應對?
給你陳聰富老師的一段話:
「不管以後你們到幾歲, 都不要忘了今天的笑聲。
我不希望你們進來台大法律系,
四年後變成面無表情、冷酷、僵硬、被別人討厭,
出去社會還被別人說貪污或無能;
一個學法律的人,要更謙卑,更慈愛,
把法律當成最後一道防線,
用法律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你們不要只期許自己成為一個法律人,
你們要先成為一個人。」
而事實上光就我跟中二之間,
教練(退役學長)跟隊長之間的共處跟共存,
中二跟我進行了多少次掏心掏肺的溝通,
這讓我感受到中二在處理事情上有他的想法跟一定的成熟度,
尤其他會去「顧慮別人的感受」,
他這點的考量如果都被解讀為怕事,
那我真的替他感到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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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從高雄開始然後在高雄不停的搬家,小學就讀現在被罵到死的人本辦的森林小學住在
台北縣山上,國中轉學到台中的大業國中變成會考試的小孩子,自願考上台中名校中男生
天堂的文華高中,不如期待的考上了政大法律,在經歷了多采多姿的大學生活跟連續兩年
的研究所敗陣後,在96-2預官的行列來到了海巡署澎湖菜園漁港安檢所少尉副所長,退伍
之後再次成為考生期待能夠考上法研所公法組跟律師。綽號「過動」,有點到處留的msn
:
[email protected];還不少字的blog:
http://www.wretch.cc/blog/AhUto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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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22.172
推 handsomewade:不是 那推文是我 楊哲瑋弄的 不是中二 10/28 02:36
→ AhUtopian:都一樣 你們的作法在我看來 都有值得肯定的顧慮跟立場 10/28 02:37
→ handsomewade:我是很衝動 認為要保障言論自由是吧 我就推回去了 10/28 02:39
推 handsomewade:我要說的是 修文 補推都是我 我知道這麼做很衝 10/28 02:41
推 handsomewade:我不想讓他認為我很和諧 這樣不曉得有沒有法律人的 10/28 02:44
→ handsomewade:樣子 10/28 02:44
推 rocking94:我覺得刪除是可以接受的! 10/28 02:44
→ rocking94:這是禮貌的讓步..也顯示出我們的風度。 10/28 02:47
→ AhUtopian:哲偉 當事人同意 可以真的刪除了 10/28 03:38
推 WillsonWai:乖~等等再跟你SAY SORRY,我應該先經你同意的,抱歉 10/28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