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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ghtman (我愛法辯隊)》之銘言: : 包子 : 你這學期是修林秀雄的繼承嗎 : 可以問你一下 : 林秀雄上課的時候 : 說到繼承回複請求權1146的時候 : 他認為真正繼承人不可以向第三人主張1146 : 他理由為何 : 妳可以幫學長查一下共筆嗎? 第三人是指僭稱繼承或表現繼承人以外的第三人 就是林秀雄1146的十大爭點中的第6還第7個爭點吧ꠊ甲死,其子乙在國外,由同居人丙僭稱繼承,丙把甲之遺產處分給 第三人丁。問以可否對丁主張1146,丁善惡意有何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