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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greenone (estudiante de derecho)》之銘言: : 在列出大法盃的一些事情之前 : 先祝芭樂生日快樂(你生日當天可是學姊的第一場傑賽普比賽咧 分點福氣給我吧^^) : 至於大法盃的事情 : 我會在星期二左右開始詢問大家的意見 : 一定要踴躍參加喔~~ :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 :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司法學系 : 活動時間:2005年4月29日~ 5月2日 : 【第一次領隊會議】:2005年2月26日 : 【初 賽 開 幕 式】:2005年4月29、30日 : 【複 賽】:2005年5月1日 : 【決 賽 閉 幕 式】:2005年5月2日 : 活動地點: : 國立臺北大學民生校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67號) : 比賽方式: : 新制奧瑞岡五、五、四制 : 比賽參考辯題: : 一、 我國應取消認罪協商制度 : 二、 我國對於醫療過失應採無過失責任 : 三、 我國應許律師事務所法人化 : 四、 我國應開放律師廣告 : 五、 我國賭博罪應除罪化 : 六、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應審查確定終局判決之合憲性 : 七、 我國應取消基本工資限制 : 八、 我國應開放無性生殖(複製人) : 本次比賽採單題制,辯題之選定及題目定義將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討論之。 : 住宿: : 大會將盡力提供各校最舒適之討論及休息地點,並於第一次領隊會議說明住宿問題。 : 獎勵方式: : 團體部份: : 冠軍:新台幣三萬元,獎盃一座。 : 亞軍:新台幣兩萬元,獎盃一座。 : 季軍: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獎盃一座。 : 殿軍:新台幣一萬元,獎盃一座。 : 個人部份: : 取最佳辯士4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二千元,錦旗一面。 : 獎金應該還挺誘人的吧 呵呵 : 法辯隊的不打大法盃成何體統阿~~ 參加大法盃領裁之後的報告 這次大法盃決定的辯題是 我國應取消認罪協商制度 然後政大法a跟政大法b初賽是在不同三角 但是複賽的時候是在同一個三角 不過那個複賽的三角可以出去兩隊 跟法a初賽同一個三角的是北大財法b隊跟東海 跟法b初賽同一個三角的是北大司法和世新法律b隊 大概的內容就是這樣了 報告完畢 小人告退 <(_ _)> -- 人似秋鴻來有信 事如春夢了無痕 一曲離歌兩行淚 不知何處再逢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42.232 ※ 編輯: brightn 來自: 210.85.142.232 (02/2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