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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94學年度寒假住宿相關事項,請討論。 說  明: (一)、寒假期間:95年1月14日(星期六)起至2月12日(星期日)止。 (二)、農曆春節:95年1月28日(星期六)起至2月02日(星期四)止。 (三)、寒假住宿申請各階段作業時間: 1、申請時間:94年12月12日(星期一)至12月16日(星期五)24:00止 【行事曆訂定之時間】,限現住宿生上網提出申請,逾期系統自動關閉 ,不再受理寒宿申請,但仍可上網列印寒宿繳費單。 2、繳費時間:94年12月19日星期一起至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 3、繳費地點: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 4、繳費後之繳費單由出納組收回轉生輔組彙整核對繳費狀態。 5、住宿名冊完成暨公告:95年1月5日(星期四)。 6、寒假住宿期間:自95年1月16日(星期一)起至2月11日(星 期六)上午八時止,(2月13日為曆定開始上課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85
lavenderstar:大感謝:) 12/0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