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jes:同去大陸給個推~ 08/22 22:14
推 ying1086:歡迎歡迎嚕嚕嚕~~~ 08/22 22:43
推 r80108:差別其實就是參與的份子跟所打的比賽吧! 08/23 20:04
推 r80108:關於第一個其實是廢話,法辯當然就是只有法律系可以參加, 08/23 20:05
推 r80108:討論的時候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火花,無論是在討論論點或是攻 08/23 20:07
推 r80108:防都是,可能會用比較法律的觀點看事情,畢竟參與的都是法 08/23 20:08
推 r80108:律系的同學,我只說可能不是一定啦XD 08/23 20:08
推 r80108:然後,關於你說的各個團體之間的相異,可以用MSN聊聊,用這 08/23 20:09
推 r80108:推文,篇幅有限,而且好累XD!MSN快多了!MSN如下: 08/23 20:10
推 r80108:r80108@hotmail.com 08/23 20:10
推 r80108:最後,歡迎你加法辯唷~ 08/23 20:11
→ fernkid:大家加油~ 08/24 19:49
推 r80108:↑妳好離題喔XD 08/24 21:41
推 sc321:演辯與爭鳴的不同我很有心得 再怎麼說我也是前社長XD 09/29 04:53
→ sc321:~~~想要學更多 請多回成功~~~ 09/29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