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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甲毆傷A之犬 1 對物防衛 乙開槍為B之侵害行為為正當防衛 卻打中附近陽台的C 2 正當防衛與第三人關係 P153 二 甲為國術館業者,為A為推拿時,將A肩膀弄脫臼 業務上的正當行為 之民俗療法篇 P180 三 甲為印尼人民,在台經商時與AB二女子結婚,試問甲是否需負刑法上的責任 違法性錯誤的認識 P210 以上頁數為甘老爺捷徑刑法總則之頁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6.58
chihchien:補個幹 正犯與共犯都沒考 很討厭 - - 06/14 23:32
tako912:第一題是對物防衛? 不是緊急避難嗎? 06/15 00:45
tako912:刑法是對人的規範 物不構成侵害 不能主張防衛吧 06/15 01:01
chihchien:是考緊急避難沒錯 XD~ 可是還是要寫對物防衛的爭點 06/15 17:19
chihchien:要先把對物防衛的爭點寫出來 再引緊急避難 06/15 17:20
cltd:推一樓 06/19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