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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題目有點模糊了 所以只打重點出來唷~ 期中 1.海商法上對船舶強制執行之限制 2.船舶所有權人船舶執行之忍受義務 3.聯營運送契約-各運送人間責任 期末 1 偏航 2 運送人的單位限制責任-特別提款權 3 延滯費、快速費。通合計算、分別計算。 4.何謂裝船載貨證券,被載載貨證券? 航運實務上如何讓備載載貨證券轉換成裝船載貨證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