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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第281條規定:[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試問: (1)立法者制定本條之規範目的為何?(10%) (2)本條之構成要件應如何解釋?(20%) (3)本條之立法缺失何在?應如何克服?(20%) 二、刑法墮胎罪章關於懷胎婦女與非懷胎婦女參與墮胎行為之處罰, (1)立法上有何特色?(10%) (2)此等規定,又有何缺失?(20%)試就所知,詳予說明。 三、甲男幼時家貧失學,自小即在建築工地打工,成年後從事建築版模粗活營生 ,與乙女結為夫妻後,畢生努力工作,含辛茹苦扶養丙子,並栽培成為醫師 。惟丙功成名就後,並未感恩圖報,就業後從未奉養雙親;某日,甲上工不 慎,傷到腰部,自此難以營生渡日,百般無奈下,向丙開口要求按月匯錢回 家,怎奈丙推卻不從,甲、乙氣憤難耐,遂向警方報案,要求懲治不肖子。 試問丙之刑責如何?(20%) <附註> 一、作答時,請以橫式書寫。 二、不得使用鉛筆作答。 三、不得參考任何資料。 四、作答時,段落應分明;各小題尤應分行敘述。 --               ╔═╗╔═╗╔═╗╔═╗╔═╗╔═╗   我講完了~!!     ║║0║║0║║0║║0║║0║               ╚╦╚╦╚╦╚╦╚╦╚╦   請給分~!!!      ╰> ╰> ╰> ╰> ╰> ╰>                 ||  ||  ||  ||  ||  ||ψamigo301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2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