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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可參考任何資料,考試時間為18:40至20:30 1.「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清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   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違反第19   條第一項之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違反同條第   2項規定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19條第1項、第2項、第32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A公司生產之飲料宣稱能預   防腸病毒,遭B縣主管機關以前揭規定處以新台幣四十萬元罰鍰。請附理由回答下列                                  ̄ ̄ ̄   問題: (1) A公司不服罰鍰處分,經訴願提起行政訴訟後,行政法院可否自行判斷A公       司廣告是否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情形?        (20分)   (2) A公司主張縱令其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情形,初犯僅處以最低額       度罰鍰,B縣主管機關答辯時則主張A公司之情節重大,裁罰基準只適用於   一般情形,裁罰基準此時僅供「參考」。請問何者之主張較符合法理?                                   (20分) 2.交通部觀光局為推廣生態旅遊,與景觀學會簽定專案工作計畫採購契約,約定由景觀   學會為交通部觀光局製作生態旅遊網頁。惟景觀學會製作之網頁內容出現多幅由A拍   攝之鳥類相片,並未經A之授權同意,A認為已侵害其著作權。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  ̄ ̄ ̄   題:  (1) 交通部觀光局委託景觀學會製作生態旅遊網頁法律性質為何?  (15分)  (2) A可否向交通部觀光局請求國家賠償?            (10分) 3.所得稅法第80條第5項規定:「稽徵機關對所得稅案件進行書面審核、查帳審核與   其他調查方式之辦法,及對影響所得額、應納稅額及稅額扣抵計算項目之查核準則,   財政部訂之。」依立法目的觀之,該項規定係授權稽徵機關調查及審核所得稅申報是   否真實,以促進納稅義務人之誠實申報。依該條授權訂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36條之1第2項則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人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  之利息偏低者,應按當年一月一日所適用台灣銀行之基本放款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課稅  。稽徵機關據此得就公司資金貸與股東或他人而未收取利息等情形,逕予計算利息收  入,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 ̄ ̄  (1) 上述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第之1第2項規定有無違反法律保留原      則?                      (20分)  (2) 法官於個案中,若認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1第2項規定有違      法律保留原則,其對於該查核準則可以採取何種方式之規範審查?(15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9.61
braveryhyde:第三題考J650...真新 11/05 22:43
braveryhyde:有修這堂課的同學可以在聽完老師解答後來分享一下:) 11/06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