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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3 14:10 ~ 15:10 不得帶資料 甲、乙、丙、丁四人共有A屋、B地、C船、D畫四物,渠等之應有部分均依序 為十分之四、十分之三、十分之二、十分之一。 試問: (一)甲、乙得否未經丙、丁之同意,將A、B、C、D讓與戊?(40分) (二)甲、乙、丙得否未經丁之同意,將A屋出租於己?將B地設定地上權於 庚,設定抵押權於辛?(20分) (三)甲得否未經乙、丙、丁之同意,將自己對B地之應有部分設定地上權於 壬,將其對D畫之應有部分設定質權於癸?(20分) (四)甲、乙、丙、丁共同將A屋出租於子後復出典於丑,嗣後丁將其對A屋 之應有部分賣與寅時,何人有優先承買權?(20分) -- ※ 編輯: scratchCard 來自: 114.38.12.220 (01/3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