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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goo.gl/5G2ZO※ 日期:2011/12/13│自由時報/綜合報導    「居住正義五法」今天在立法院闖關,其中「住宅法草案」以及涉及房產實價  登錄的「地政三法」皆通過立院三讀,不過爭議最多「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法案」,  兩黨依舊沒有共識。 →   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脫鉤        媒體報導,立法院於今天下午三讀通過「地政三法」,要求不動產的      買方、土地代書和仲介業者未來必須要實價登錄,讓房產價格透明化,不      過,在相關配套措施完成前,實價登錄與課稅是脫鉤的,意即,登錄的不      動產價格不會作為課稅依據;同時,實價登錄的交易資訊,均以區段化、      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政府查詢。        涉及實價登錄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案」,朝野經過兩天的協商,終於在今天下午於立院三讀通過。 →   所有權移轉30天內申報        根據法案,未來民眾不管是自行交易、透過仲介或代書經手,都得登      錄實際交易價格,且須在所有權移轉的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違者將處      以3萬到15萬的罰鍰。        另外,地政三法中也增訂了「已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      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換言之,目前實價      課稅仍未列入法案,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即表示,「照價登錄與實價課稅      是兩碼子事情」。        不過,對於實價課稅未列入法案,有學者質疑「為何不能實價課稅,      這太奇怪了嘛」;同時,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指出,已有實價登錄,卻沒      有「實價課稅」,等於公然鼓勵大家偽造文書,而他也認為 3萬到15萬元      的罰鍰,「罰責太輕」。    而登錄資訊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政府查詢的資訊公開方式,也被「苦  勞網」批評為被「去勢化」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條文,是「做半套、敷衍了事的  法案」。    所謂「居住正義五法」,即「住宅法草案」、「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土  地徵收條例修正法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