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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回答下列題目,並附理由 (50%) 1.嚴格證明程序之適用對象 2.自訴與反訴的關係 3.量刑協商對於被告與檢察官的拘束 4.二審結構有覆審制,續審制,事後審查制,我國是採何種制度? 5.非常上訴的目的是為統一解釋法令或救濟程序? 二、 甲乙丙三人犯殺人強盜,警察努力尋找證據,有目擊證人A說,甲乙丙丁 四人經常於犯罪現場徘徊。又該區攝影機對於該時畫面拍攝模糊。之後, 乙丙承認其罪,並共述丁與之同犯,丁則否認。檢察官於後上訴法院,法院 處予三人重刑。乙丙認僅有十年,故不提起上訴,判決確定。丁不服,上訴 抗爭不斷,其已羈押超過八年。嗣後,法院接到不明人士告密,此案為甲乙 丙三人所犯,與丁無關。問:(50%) 1.於丁,法院應如何救濟? 2.於甲,院檢應如何處理? 3.未來乙丙就甲案或丁案,分別為何種角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41.243 ※ 編輯: mese52007 來自: 111.249.141.243 (06/1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