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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在圖書館看了一篇文章 至於我為什麼會在必修課的時間在圖書館各位就別問了吧XD 月旦法學教室第88期有一篇文章是關於放水涉賭球員和組頭的刑責問題 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 如果文章分析無誤的話,放水球員的刑責真的是輕到不行 難怪大家要放水 特別是那種0簽三萬的球隊,真的是不意外 比較意外的是放水之後還可以去上綜藝節目… 台灣的社會究竟怎麼了 恥字有人可以教我要怎麼寫嗎? -- <我一點都不怕球> 咻。貓兒 <如何嚼口香糖打外飛> 萬壽橋HR脩 <傑拉德的狂想> 嘉義核彈頭 著 <玩弄投手於三壘之間> 壘間的魔術師 著 <A-Rod教科書> 半人半神 <輕鬆當個捕手砲> 宇啾。普薩達 著 <我不是教你蝴蝶球> 達宇咻 <不戀棧權位-這就是我> 版主。宇啾 著 <賭盤文字陷阱學> 脩-ROD 著 <中職萬歲-我愛象隊> 真酸。熊迷 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9.34
simon0131:藝人吸毒被抓到也可以轉職當反毒大使XDDDD 03/24 14:41
jobshencbsil:nmPin也有膽啾團去酒店了XDDDDDD 03/24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