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rmelo:推 02/24 17:09
推 ilove1530:五樓馬英九 02/24 17:09
推 olaqe:推文推到被告 真的很蠢耶 哈哈哈哈 02/24 17:09
推 madden:中肯,現在大家都這樣賺錢 02/24 17:09
推 mikeneko:你誰啊 02/24 17:09
→ iverlung:柿插貓 02/24 17:09
噓 cpz:四插貓是誰啦幹 02/24 17:09
→ nixon:那人民的訴訟權力是被剝奪了嗎 02/24 17:09
推 XXXXGAY:有我耶(滾動) 02/24 17:10
噓 superyou:... 02/24 17:10
→ guaroro:就樓上啊 02/24 17:10
推 waijr:四叉貓是好人 02/24 17:10
噓 wcontainer:誰阿 02/24 17:10
噓 jimmily:請正名 嗜插貓 好嗎 02/24 17:10
推 dimmy1001:推推 02/24 17:10
→ madden:4X貓窩愛泥 02/24 17:10
推 IndianF4:法院認證他媽的瘋子天龍人 02/24 17:10
→ kent: 就是個胖子啊~~~(不要告我 02/24 17:10
→ Howard61313:推 XXXXGAY:有我耶(滾動) 滾你老師啊 02/24 17:1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ocfrank (118.150.140.143), 時間: 02/24/2014 17:11:13
→ swattw:沒提到我 02/24 17:29
推 XXXXGAY:沒辦法,只會提到帥哥。 02/24 17:39
推 kkkk123123:不認為消除妨害名譽會有助於產生更友善的網路言論環境 02/24 19:59
→ kkkk123123: 罪 02/24 19:59
推 wbacb:能不能如果告不成 告訴者需要負責被告交通費之類的處罰 02/24 20:15
→ wbacb:這樣或許就不會這麼多人亂告了吧 02/24 20:15
推 kkkk123123:這樣是整個刑事訴訟法都要修耶 你要怎麼處分... 02/25 03:08
→ kkkk123123:我覺得不是不能 可是這涉及立法技術的問題 有點複雜 02/25 03:09
→ Judicial5566:名譽犯罪就回歸民事吧 敗訴的人要負擔訴訟費用多少 02/25 12:39
→ Judicial5566:可緩和動不動就提告的情形 02/25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