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wego:網路討論請理性發言,版上棍棍出沒,請小心。 03/01 00:01
→ iwego:按錯 03/01 00:02
→ musoutensei:沒錯 很多『法棍』拼命幫加害人找盡歪理脫罪 真要不得 03/01 00:04
→ mithralin:您不是已經告了4x貓了嗎,怎麼不連本版版主一起告呢? 03/01 00:11
→ mithralin:何必這麼急呢,讓法院認證不是更好? 03/01 00:12
推 iwego:推樓上 03/01 00:12
→ musoutensei:順便問一下 如果是剛學測完的未成年 是送少年法庭嗎 03/01 00:13
→ mithralin:未成年犯罪當然送少年法庭啊 03/01 00:14
→ musoutensei:mithralin何必慫恿我以實證代替理論 你跟他有過節嗎 03/01 00:15
推 d200190:有人老是球員兼裁判,不如站長給他當,站規給他定好了 03/01 00:18
→ mithralin:我只有提供一個可行的方法,至於要不要作這由您自行抉擇 03/01 00:20
→ iwego:筆錄請洽信義分局 03/01 00:22
→ musoutensei:既然如此 那恭敬不如從命 請LLsolo妥善保存被刪之文以 03/01 00:22
→ musoutensei:作為刑事證據之用 身為書記官兼律師的你應該心裡有數 03/01 00:23
→ musoutensei: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不算輕吧 03/01 00:23
推 iwego:支持樓上快衝 03/01 00:27
→ musoutensei:swattw的人緣…? 03/01 00:29
→ musoutensei:看來我還真的誤會了 高中高職應該是沒有開設法律科組 03/01 00:41
→ musoutensei:再問一下,未成年筆錄需要連帶通知監護人陪同偵訊嗎? 03/01 00:50
推 LLsolo:需要陪同,我先回答你的問題。 03/01 00:55
→ LLsolo:至於文章內容這部分 刪除也不會湮滅 只是需要跟站方調資料 03/01 00:56
→ musoutensei:板主身兼被告刪除當然不算湮滅 第一時間刪別人的也不 03/01 01:27
→ musoutensei:算 但當有被害人主張該文將作為刑事證據以維護法益時 03/01 01:27
→ musoutensei:板主還特地跑去資源回收筒毀屍滅跡以保護被告免被訴究 03/01 01:28
→ musoutensei:這可就有明顯犯意哦 或者故意不將其轉到精華區以妥適 03/01 01:29
→ musoutensei:保存靜待司法調查 卻惡意放任過期讓證據自生自滅 03/01 01:31
→ musoutensei:這也是有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問題唷! 03/01 01:31
→ LLsolo:小峰 去我那篇留 我回的比較快 這邊我只能推文 有點麻煩 03/01 01:32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36.225.101.177 (03/01 01:33)
→ musoutensei:你把我整段推文複製過去吧 對我來說也比較快 = = 03/01 01:35
→ LLsolo:你自己複製 到時候沒複製好你告我怎麼辦 03/01 01:41
→ LLsolo:還有 你可以用E 來改寫你的文章 不用一個一個留言 很慢 03/01 01:42
推 LLsolo:我先去睡了 有問題再討論 03/01 01:42
→ lovebbcc:喔喔喔 主角登場了 有ASKXXX在背後撐腰針的不一樣喔 03/01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