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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今天收到的 "土城分局" 給的 "妨礙自由" 證人通知書 ?? : 證人通知書可以不去嗎? 還是應該先打電話問聯絡人 ? : 本人+土城分局+妨礙自由 怎麼想都是 跟網路有關的案件 所以來這一版詢問 這個算是一個開頭而已 通知書沒有強制力,並且這個是警局階段 當然,警察會希望你能夠配合,所以沒去的話建議告訴負責警局 是什麼樣的原因不能去,除此之外還有沒有什麼要處理的地方 不過我相信,新北的土城分局警察應該對於這個提告的人不會陌生 (你知道我知道是誰就好,還有第三個人知道但是我不能說) 所以說,他們也應該已經都習慣了接下來要處理的部分。 警察的階段,能配合就配合 真的不行的話不去也是沒關係的 反正到了地檢署很多一模一樣的東西會再來一次 即使警察已經先做了也還是一樣 檢察官可能還是會跑一次類似的程序 比如說筆錄之類的 畢竟這種案件,時間到了沒人去報到 他們就是移交給地檢署這樣 而我相信看到這些內容和理由 警察應該也是笑而不答吧。 PS 這篇文章應該會引來一些特定人士,請大家小心應對 叔叔是有練過的,我覺得會告這種案件的人一定都是沒有朋友沉溺網路的人。 我們也多給予關懷弱勢和照顧他們,帶給台灣更和諧美好的社會。 要對號入座來告我請自便,我沒說是誰,我等你很久了唷0.< -- 內有宋棍,請小心釣魚 (=′ ﹀‵) /│<><<><<><<><<>< 網路訴訟諮詢板(LawsuitSug)版主---鍵盤法官絕對,關心您的錢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28.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suitSug/M.1395841231.A.D50.html
lovebbcc:喔我搞錯了 道歉 03/26 21:42
LLsolo:阿XD? 為什麼忽然要道歉? 03/2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