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inaeatshit: 警察局只是單純的案件處理跟移送而已 違不違法還是 08/24 01:46
→ chinaeatshit: 得由檢察官斷定 08/24 01:47
→ chinaeatshit: 至於證據採不採證 也是檢察官的自由心證 新通保法也 08/24 01:48
→ chinaeatshit: 只是讓檢察官多一個證據參考取捨的依據而已 不代表 08/24 01:49
→ chinaeatshit: 你一定就能除罪 08/24 01:49
→ Lailungsheng: 謝謝大大 08/24 02:17
推 LLsolo: 這個一樓有點專業阿 08/24 20:35
→ LLsolo: 沒錯,通保法上路是指檢察官在調查證據上面多了一個障礙 08/24 20:35
→ LLsolo: 但是如果對方知道你是誰,並不是以網路ID作為提告對象 08/24 20:36
→ LLsolo: 而是直接以你本名告的話,還是要受理處理 08/24 20:36
→ LLsolo: 接著就可以參考本版的置底文章來跑流程 08/24 20:36
→ LLsolo: 至於提告是你的權利,有告就會受理沒錯 08/24 20:37
→ LLsolo: 至於會不會告得成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08/24 20:37
因為這些訟棍的目的,不是要打官司,而是要讓被告受不了跑法院,逼出和解金。
上面這句讓小弟有深刻領悟.剛好本身什麼都沒有.就是有時間.
告對方的出發點在於...讓他受不了.逼出和解.(無金)
不過有沒有用.小弟有機會再報告.希望沒有下次了.
※ 編輯: Lailungsheng (118.233.144.48), 08/24/2014 21:46:22
→ KerLae: 想問書記官版主,國考上了嗎?考上的話希望能分享一下心得 08/25 09:55
→ bbbing: 訟棍就是那種時間多到過份的 08/25 21:03
→ bbbing: 至於什麼樣的人會時間過多又得靠告人賺錢的... 08/2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