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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之銘言: : 剛好我今天收到的不起訴書可以參考一下 : 七月的時候吧,收到傳票 : 在PTT上我被人家告妨礙名譽 : 那篇在這裡 : https://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876923.A.A08.html : 因為之前就有過經驗所以我根本沒在怕 : 偵察庭時,對方和書記官表示: 帳號就代表本人,我不應該這樣罵他 : 然後我表示:帳號無法代表本人,因為你並沒有把你現實中 : 真實的資料和人格投影到你的帳號上,也查不到 : 如果你說帳號就代表本人,那你有那麼多個帳號?那一個才是你? : 大概就是這樣 : 然後不起訴書的內容我直接貼上重點 : http://ppt.cc/WCgZ : 講白一點就是,你要告妨礙名譽 : 請證實你現實中的確有名譽上的受損才成立 : 等價於,你的網路身份是可以馬上知道你現實身份 : ※ 引述《blbl1823 (啊)》之銘言: : : 沒案子只是單純好奇 : : 我記得暑假有修法說本刑幾年以下的不能查IP : : 又妨害名譽罪章的好像都沒超過 : : 所以現在只要用分身+跳板 : : 或是在一些普通人沒辦法自行查IP的地方罵人 : : 像是遊戲中、沒附IP的網路論壇 : : 是不是就真的免責了阿? : : 在我的想法中 : : 不能查IP=找不到人=告不成 : : 懇請各位鍵盤法官解答 看到你的不起訴書 好像有點眼熟阿 夢到它是對岸僑生 連中文都不大會講(別問我為啥 我也不知道XD) 沒有身分證 看起來他雖然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但用我們的法律釣魚用我們的法律告人 順便濫用我們的言論自由來貶台舔共倒是挺順手的 想想也有幾年了 不知道這幾年他靠這賺了多少 聽說是醫生但我不大信就是 畢竟台灣的國考就是專門擋僑生跟波波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69.119.1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suitSug/M.1414869419.A.CF4.html
starcraftiii: 看來告我的跟你說的應該是同一位 11/14 16:00
starcraftiii: 不是.......是根本就是同一位 11/14 16:01
starcraftiii: 不是聽說,他還真的是醫生XDDDD 11/14 16:01
starcraftiii: 而且還是精神科醫師,他媽超諷刺 11/1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