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Lsolo: 事實上,本版提供的是諮詢,判你輸贏的是檢察官和法官 11/08 12:43
→ LLsolo: 不是版主也不是鄉民,本版只能告訴你提告的程序流程而已 11/08 12:44
→ LLsolo: 像這種字眼的判斷還要包含當下的事實情況等等,這種心證 11/08 12:44
→ LLsolo: 每個檢察官的認定不一定相同。因此你如果要提告 11/08 12:45
→ LLsolo: 就是整理好你的證據資料然後寫好起訴狀,送進地檢署 11/08 12:45
→ LLsolo: 然後跑相關的流程,以上。 11/08 12:45
→ bbbing: 你先想辦法通過"公然"這部分,像是Yahoo拍賣某次改版 11/09 10:01
→ bbbing: 把所有帳號都改成Y1234567890這樣,這樣很難連結到本人 11/09 10:01
推 chinaeatshit: 沒有上下文對照 單這段去告絕對告不贏 11/10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