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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E板某p板主很愛亂告 刑事不起訴後又改告民事 告了民事後又不繳裁判費 只會拿起訴狀嚇人 最好笑的是在檢察官面前自己承認被告說的都沒錯 卻又拿同一理由去告民事 不起訴書都已經明白跟他說了~~他還執迷不悔 這樣是不是叫顯無理由 是不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所以我想聲請法官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3項裁罰 請問要怎麼聲請?? ※ 編輯: LawsuitSugID (220.135.90.189), 02/10/2015 00:03:42
softsoft5566: 民事訴訟法好像不可以拿來當請求權基礎唷... 02/10 09:26
mithralin: 刑事不起訴不一定表示民事就沒事 02/10 09:44
bear58: 原PO可以試試看囉,結果務必要跟我們說一下,加油。 02/10 18:59
anedo: 另外對PTT站內看看要不要主張使用者條款2.0 8-1.. 02/11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