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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hong1598 (honhong)》之銘言: : ※ 引述《cattiger (回到錫安城....)》之銘言: : 律師很多人是靠自己摸索,沒人教 : 狀紙似乎只是想表現自己書讀很多, : 有很多律師也確實很混 : (因為以前老闆是法官,我收到對造的狀紙,也有同感, : 以前還被屏東公會的頭頭當庭罵我...) : 應該歸咎律師職前跟在職教育不足 推一個!台灣的律師培訓制度感覺真的挺糟的.... 考上之前,常常聽前輩講說:「大家的法學實力,在考試的那一年都是最顛峰 的,從此以後,每下愈況、每況愈下....」 真正幹了律師之後,才覺得好像真的是這樣....囧 個人認為, 一個月的律訓所職業訓練,感覺上是在訓練「社交技巧」吧? 進去一個月,收到的名片,遠比學到的東西多了很多, 白天上課遲到、聊天,下午就蹺課、團康、打漆彈, 一個月下來,心理真的挺虛的....(隨然小弟也是混仙的其中一員) 然後,結訓報告抄的抄、複製的複製,好一點的前一天才自己寫,隨便交差了事... (當然不可否認,一個月也不太可能磨得出來什麼驚為天人的寫狀技巧....) 結訓測驗時,考題是「是非加選擇」,用猜的也很難不及格,不過還是不少人 在一陣交頭接耳中渡過.... 坦白說,律訓結束後,雖然玩得挺開心得,但對於真正從訓練中學到什麼, 我真的想不太出來...-_-" 然後,實習的五個月,一個律師所能學到的東西,往往受侷限於實習所選擇的事務所, 受雇大所的,由於分工太細,可能連開庭經驗都沒有, 受雇小所的,也要看事務所的客戶傾向,決定自己學到什麼樣的東西。 (以小弟為例,我實習受雇的所大部分都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極少,一直到我 實習結束、正式登錄一年後,都還沒有進行過交互詰問的經驗....) 然而,制度上就跟你說:妳實習五個月、訓練一個月,就可以正式加入公會、登錄 為律師。 但是日後真正碰到案件時,還是一件一件從頭摸索起。 比較慘的是,如果當事人來問法律問題,如果這個法律問題「太過實務性或技術性」 或是「自己沒有相關經驗時」, 基於一般民眾對於「律師」的心理期待,自己只能硬著頭皮掰下去,有時掰到 連自己都有點不好意思(當然不掰也行,不過這個案子接不到,就等著看老闆臉色了), 感覺真的挺糟的。 另外,對於一些國考不考的法律科目,更是只是自己摸索苦讀,一被當事人問起,就 只能自己找教科書從頭看起,然後下次跟當事人見面時,才擠出一個現學現賣、熱騰騰 的答案...,有時問題比較複雜時,最後給當事人的答案,就算是跟老闆討論過, 還是覺得超級心虛的.... 關於職前訓練的制度,我覺得或許可以將「律訓」認真化, 延長受訓時間及方式(其實,我覺得採行跟司法官類似的訓練模式,會比較紮實)。 然後多教授一些國考不考的科目(勞動法、智財法、證交法等等), 結訓時有較為嚴格的測驗(讓業界在面試正式律師時,要求審查結訓成績,或許 可以達到間接制衡的目的)。 不過,這些應該只能自己講講而已。 大頭們的意思,好像還是主張放鬆律訓的要求, 然後藉由自由市場競爭,慢慢淘汰律師.....囧.. -- 常常發現,自己在從事著一些事情時, 始終無法拿出最「端正」的態度來面對, 總是代以囫圇渾沌的心理狀態,接收外界的訊息, 而做出最原始而機械化的反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0.233
ikehunting:中肯 02/28 20:50
ikehunting:最後一段的大頭曰就很有問題了 開放律師錄取率也可以 02/28 20:51
ioyrc:多謝指教 02/29 10:27
mirageQ:公會有開很多課程 每個月都有一兩次 多去上上課吧 06/05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