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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288-3條第1項之規定: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對於審判長或 受命法官有關證據調查或訴訟指揮之處分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向法院聲 明異議。 我現在遇到的問題是,有沒有人試過在交互詰問的時候, 針對法官問證人的問題提出過異議的? (例如說誘導訊問之類的) 法官的處理方式是怎麼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8.132
Innnn:對造律師曾經抗議過法官問的問題跟本案無關,被法官兇回去 04/11 12:57
didadi:法院訊問不是處分,不能異議的,會異議實在太不熟刑訴了吧 04/11 13:37
colinton:如果不能異議的話,那交互詰問不會被架空嗎? 04/11 13:44
didadi:交互詰問的用意到底是手段還是目的啊,有架空目的嗎 04/11 15:58
wang0309:損人不利己但可以出一口氣的作法:聲請迴避 04/11 16:03
wang0309:我真的有看過,但那是法官太over的情形 04/11 16:05
wang0309:不然似乎只能以此為上訴理由 04/11 16:06
skb: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5489號判決,認為可對法院職權訊問聲明 04/16 17:54
skb:異議,各位道長可參考參考。 04/16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