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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天"突然"收到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庭的通知, 指定我為一刑事案件的指定辯護人(完全沒有經過台中法扶,直接由法院指定..><"), 但除了開庭通知單外,法院只有寄一審刑事判決給我, 之前法院也完全沒有任何承辦人員和我聯繫..... 而且,法院信封內完全沒有「委任狀」或是類似法扶會那種「接案通知書」的文件, 但被告現在在台中看守所羈押.... 不知道各位道長有沒有這種經驗...>< 這邊想請教一下幾個問題: 1 如果沒有這些文件要怎麼接見被告呢?(難不成用開庭通知單律見?...-_-") 2 由於事情完全沒有和承辦人員溝通,接這個案件會可能衝到自己的其他案件和 時間規劃,可以推掉嗎?要怎麼推掉呢? 3 如果要接這個案件?酬金是法院直接支付嗎?有道長知道大概多少錢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5.81
honhong1598:1.原則上拿可以證明你是義辯的文件即可 06/16 22:03
honhong1598:2.要推要快...一般都會先問意願 06/16 22:04
honhong1598:3.法院付,錢很少... 06/16 22:04
VVax:我記得在20K左右嗎? 06/16 23:25
akiehls:用開庭通知單可以律見喔~ 06/16 23:49
didadi:不太相信和其他案件時間相衝這藉口 不喜歡這心態 給箭頭 06/17 01:13
pms:謝謝寶貴意見! 06/17 12:11
ichbinilka:不知道台中有沒有,高雄的義辯可聲請視訊接見。 06/25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