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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另外補充一些觀點 如各處 ※ 引述《jenlaw (真魯)》之銘言: : 在下本於友人請託, : 而且也希望就一些平常沒辦過的案例, : 能跟板上先進互相切磋, : 偶爾閒暇時也會在板上嘗試解決一些板友的疑惑. : 關於業務量的擴展部分, : 在下也與前面幾位先進持同樣看法, : 管見以為實質上不會有所幫助. : 至於理由部分, : kc前輩的分析實在精闢入裏, : 在下不能同意的更多了, : 不敢再予狗尾續貂. : 甚且,不要說擴展業務量, : 少部分的人甚至是連道聲謝都懶的. : (不過當然也有可愛的板友致贈P幣答謝) : 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 : 身為法律工作者在板上提供解答或初步意見, : 除了做些公益,累積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之外, : 在下以為似乎也有提升國民法律意識, : 促使民眾了解律師所能提供協助範圍的功能. : 某種程度或能擴大訴訟律師之整體市場. : 蓋因在下以為, : 擴大市場並發揮淘汰機制的前提, 1.在台灣,市場很難擴大了,反而是法律扶助跟刑事部份制度,讓外面一般的市場有萎縮 的跡象,加上考取人數逐年增多,搭配著 "疑似萎縮的市場(哭哭捏)" ,競爭相當激烈 2. 至於淘汰機制 ? 我想,先把司法黃牛.無照執業的人抓乾淨再說吧 還有,應該加重無照執業者的刑事責任,目前這樣真的太輕了,沒人會鳥 ! 無照執業的人有點多,有些則是掛著合作律師的名字,做類似仲介的小動作 (有些有借牌,有些狠一點,沒借牌就直接開起 法律事務所了,) 這些人應該先抓一抓,台灣的法律灰色地帶,有太多不肖之徒在遊走 有點可惡 這些人不先抓一抓,如果談 淘汰機制 , 可能會讓 規矩執業的律師 有點哭笑不得 T_T : 應該是國民法律意識以及法學基礎常識的提升. : 而就板友們所提出之問題觀之, : 時常有民,刑不分,誤解契約效力, : 甚至完全不了解民刑訴訟程序的情況. : 由此可見我國國民教育對於法學基礎常識部份實有未足. : 而在民眾法學基礎常識不足的情況之下, : 實務上司法黃牛包攬訴訟, : 或是本來應該委任律師辦理, : 卻誤找其他相關行業人士來辦理等情況, good~~ 同前述補充 ^^ : 實在屢見不鮮. : 職此,如果板友能在板上獲得初步意見或是爬文找到相關資訊, : 或許部份板友的問題可以解決但經濟狀況不佳時, : 可以獲知有哪些法扶管道可以利用並解決問題. : 或者板友的問題太過複雜,無法在板上獲得充分解答者, : 至少可以初步了解應該找律師處理,或是應該找哪方面的律師, : 亦或板友在版上獲得初步意見之後, : 會另外找其他熟識律師(或是其他管道)辦理, : 但是至少已經具備初步""篩選""的能力, : 或可淘汰人脈廣泛卻無專業可言之人士. : 如此一來, : 不僅能減輕司法資源的負擔, : 協助民眾以正確方式解決問題, : 對於提升律師行業服務品質並擴大整體市場, : 長期以來或許有所幫助. : 不過反面而言, : 在下認為生活法律板也有一個潛在的問題, : 亦即板友免費獲得資訊的模式,恐會造成法律專業毫無價值的印象, : 這也是在下自從執業之後,面對親朋好友偶爾諮詢所遇到的問題. : 就這一點來說, : 在下曾想過是否可建立一些制度來達成雙贏的局面. : 例如發問板友如果先在任何其它板回答問題做出貢獻, : 或是先捐獻慈善團體一百元之類的, : 並在發文時於文章內容一併釋明, : 則板上先進將優先予以解答, : 或是將由板主指派輪值先進予以回答之類的. : 或許可以讓板友以些許代價來獲得初步專業意見, : 雖然仍可能會有"知識廉價"的疑慮, : 但至少能養成板友們"知識有價"的觀念. : 但因思考未盡周詳,僅為個人初步想法, : 還不敢提出建議. : 承上, : 在下以為若要透過網路解答問題提升自身業務量, : 不僅毫無效果,恐怕反而造成一般民眾忽視法律專業的價值. : 如果能從提升國民法律意識或法學基礎常識的角度, : 在自身所能負擔之範圍提供意見, : 並以此為出發點建立制度, : 則或能對律師執業環境或整體市場提供幫助. : 以上不僅為管見,或許更有失天真, : 拋磚引玉提請各位先進指教. : ※ 引述《kcchen (kc)》之銘言: : : 我不是前輩不過也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在網路上幫忙解答法律問題恐怕不易增加業務 : : 、案源。理由也很簡單,有能力或有權利決定支付律師費的人恐怕不會上網去先尋求初步 : : 的解答,然後在從網路的資源中決定要否聘用該律師。而尋求網路協助的人通常都還沒能 : : 力支付律師費,所以通常問一問後就沒下文了。 : : 至於問了問題也獲得別人解答後連個謝字都沒有,這涉及網路使用者的本質,如果大部分 : : 的網路使用者都認為「免費」是網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本質,那他為什麼要 : : 多此一舉的道謝呢?當然也有人來函申謝者,不宜一概而論,這是個別差異性。 : : 假如你問我既知如此,一方面對業務沒啥幫助,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受惠者」也不會心存 : : 感激,那又何必浪費時間、精力來回答問題呢?我的想法是一方面回答問題有收「教學相 : : 長」之用,我們在回覆問題的同時難免要思考、整理甚至收集資料,多多少少在離開校門 : : 後逼自己再多看點書、研讀一點資料不讓自己落伍了。再另一方面言,網路上回覆問題有 : : 累積、傳播的功能,不僅只是發問問題的人得到解答,你回覆的內容經由檢索功能其他有 : : 相類似問題的人或許能從中得到一些幫助,我認為也是美事一樁啊! -- ※ 編輯: pisce23 來自: 124.218.133.193 (08/18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