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nto:痾 公務員服務法 09/30 02:35
推 name:有呀 但是他已經有30天的休假了XD 09/30 07:24
推 armed:實習不是要5個月?分五年實習嗎? 09/30 14:19
推 minto:能參加律訓就要謝天了。還想去事務所實習五個月啊。 09/30 18:06
→ minto:我看乾脆辭職下海當律師好了。不過話說你考上公務員了嗎? 09/30 18:06
推 minto:樓上講的那位30天的休假,意味著公務生涯已經不只一年。 09/30 18:09
→ minto:剛考進去工作的,那來的30天休假,分10年給你實習也不夠。XD 09/30 18:10
推 BeautyNi:我記得現在不行喔 必須要有所取捨 09/30 18:40
推 su0105:請問可以先申請留職停薪 實習完之後再考慮辭不辭職公職!? 10/04 21:44
→ su0105:老師若能像律師ㄧ樣通過考試之後再實習有多好 哀 @@" 10/04 21:44
推 minto:申請留職停薪可以啊 理由呢 長官呢 公務員任用法規呢 10/07 17:10
→ fangmay:若請育嬰假的時候去實習呢? 10/08 16:47
→ fangmay:或是找認識的事務所不支薪掛牌,但用假幫忙處理事務?:p 10/08 16:48
推 altr:我看銓敘部的解釋這個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14條之嫌 :~ 11/16 13:50
→ altr:其實有21天休假就夠了 這一個月內假日不算 律訓也應該准請假 11/16 13:52
→ altr:受律師訓沒問題但實習訓我看連留職停薪去都有危險 11/16 13:52
→ altr:請育嬰假去實習很危險 因為連出國進修都會被打槍不准了 11/16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