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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的妥速審判研討會中 陳長文老師提到了一個觀點 讓律師這個行業回歸「市場機制」 不適者和競爭力較差者會自行被淘汰 就好比醫師及格率雖高 但仍會遭到市場機制的管理 小弟個人認為這是個很有趣的看法 換個角度來看 拜讀了邱聯恭老師的幾本書 注意到邱老師很強調「民眾接近法院」 若「律師人數少」或者「專業程度只建立在考試」 怎又可期待民眾能方便且有效的接近法院 台灣目前的窘境在於整體法學教育的建構 只好無奈低錄取率的繼續實行 已上是小弟個人粗淺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97.160
bebraver:更正最後一行「已」為「以」,多望海涵 05/17 11:34
payton3:原PO可按大E修文 ^^ 05/17 12:06
tataima:回歸市場機制? 那開放成80趴不是更能競爭? 05/17 12:39
bebraver:小弟大膽推測陳老師的用意在於使學生能將心思分散於 05/17 14:09
bebraver:多元知識和專長的培養(如外文) 而非腦中只有國家考試 05/17 14:10
wjck00383:我想陳惠馨院長的意見同陳律師。 05/17 15:55
r95a210:拿醫生來比較會面臨到醫學院的學生有總量管制的問題 05/23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