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watjon:推.. 行事方面多幫對方思慮周延點,事情就會順利點 07/03 08:48
推 Milarepa:推這篇:) 07/03 08:54
→ kimkim:我不懂的是既然那些律師的法律見解是錯的 為何不明示? 07/03 09:15
→ kimkim:與其在那邊隱忍暗怒 何不直接點明其法理上謬誤之處 07/03 09:17
→ kimkim:也可以不用浪費當事人與法院的時間 07/03 09:17
推 cyora:個人是認為,律師在訴訟上能發揮的功用,其中一點就是挑戰現 07/03 09:18
→ cyora:有的法律見解,如果確實不合情理的話,這也會促進整體法律的 07/03 09:19
→ cyora:發展,所以律師會提出很多很多聽過或沒聽過的見解,也就望請 07/03 09:21
→ cyora:台上的法官檢座海涵囉,當時有時是受人之託,不得不為也… 07/03 09:23
推 chrishotdog:這篇讚!!! 07/03 09:24
推 iamyashi:關於原PO指稱"民事庭法官不喜歡實習律師複代理.."原因在 07/03 09:36
→ iamyashi:於實習律師是"非法律者"..這點很不能同意,這意味實習律 07/03 09:37
→ iamyashi:師是完全不懂法律之人?還是有輕視實習律師的味道?... 07/03 09:38
→ iamyashi:我記得我老闆曾經開玩笑的說"法律知識最強的是剛考上那年 07/03 09:39
→ iamyashi:就算很多法官不喜歡實習律師代理,大可禁止渠等代理 07/03 09:39
→ iamyashi:法官若不禁止,又不讓實習律師講話?這到底是誰的錯? 07/03 09:41
→ iamyashi:變相在當事人面前讓實習律師難堪..有必要嗎? 07/03 09:42
→ iamyashi:在下唯一想到的原因只有"法官想展現他的官威"? 07/03 09:44
→ didadi:希望樓上把文字看清楚再議論 我打的是「非律師者」 07/03 09:47
推 BEAKLIN:原PO說的有理 只是官方可以便宜行事處理 律師卻不行 07/03 09:50
→ BEAKLIN:雙重標準十分明顯 07/03 09:50
推 iamyashi:抱歉!不過..我還是想強調一點..法官在討厭實習律師代理 07/03 09:50
→ iamyashi:之餘..可否給予實習律師一點"顏面" 07/03 09:51
→ iamyashi:畢竟..被指導律師叫去代理,也不是實習律師願意! 07/03 09:52
推 ICHBINMANN:不過DI大大 你是說實習律師或法務等非律師喔 07/03 09:56
推 JackeyChen:他是說「非律師者更妙」 07/03 09:58
→ ICHBINMANN:有時檢座或書記官也會直接電話聯絡阿 我覺得相互體諒 07/03 09:58
→ ICHBINMANN:其實都沒啥大問題 當然 律師應該自己多作點事是對的 07/03 09:59
→ ICHBINMANN:通常案件不太喜歡實習律師或法務等非律師代理 07/03 09:59
→ ICHBINMANN:我說的是這句 07/03 10:00
→ kimkim:今天一大早就這麼熱鬧XD 07/03 10:04
→ BEAKLIN:禮拜五早上嘛... 07/03 10:08
推 Legolasgreen:推B大 官方可以便宜行事處理 律師卻不行 常常書記 07/03 10:09
→ Legolasgreen:官一通電話來我們就得準備法院要的東西 但狀紙遞了 07/03 10:09
→ Legolasgreen:好幾次卻沒消沒息... 07/03 10:11
推 landice720:淚推 T△T 07/03 10:18
→ zoonead:感恩!! 07/03 15:14
推 stackton:嗯!你在這篇說:你發前一篇的意思是要表明固然有些檢察 07/03 19:12
→ stackton:官法官態度反復無常,但也有些是因為律師本身的因素。但 07/03 19:12
→ stackton:是我把你前一篇發言反覆看了五遍,實在看不出你的前一篇 07/03 19:13
→ stackton:發言有表明「固然有些法官檢察官態度反復無常」這個意思 07/03 19:14
→ stackton:難道是作者在上一篇把肯認有些法官檢察官態度反復無常的 07/03 19:16
→ stackton:發言用特殊方式記載,得要我們開了燈還是對螢幕塗上特殊 07/03 19:16
→ stackton:藥水才能看的見嗎?XD 07/03 19:17
→ stackton:我個人是覺得講錯話、互罵是人之常情,事後硬凹比較可恥 07/03 19:19
→ nel624:不想噓你 但小弟對妳"非律師者更妙"這句話完全無法苟同 07/03 22:24
→ nel624:小弟在考上律師之前 也當了多年的法務 小弟完全不覺得自己 07/03 22:25
→ nel624:是妳口中的"講話欠缺法律常識的天才" 還是說小弟可算是所謂 07/03 22:27
→ ererer:立場不同,觀點自然不同 07/03 22:28
→ nel624:蠻難找出的"非這類天才"的其中一位 07/03 22:28
→ nel624:又或者小弟還在當法務之時 係屬"講話欠缺法律常識的天才" 07/03 22:30
→ nel624:等到考上以後變成了許多"講話欠缺法律常識的天才"律師之一? 07/03 22:32
→ nel624:小弟只覺得妳是以偏概全 再者 小弟倒是看過幾位"天才"法官 07/03 22:34
→ nel624:殊不知多少當事人的權益犧牲在這些"天才"法官的"法律常識" 07/03 22:37
→ nel624:之下 更何況 又有多少法官只因法律見解不同 就把律師、實習 07/03 22:39
→ nel624:律師及公司法務當成"天才"來看待? 07/03 22:41
→ nel624:在小弟擔任法務的職涯中 已不知遇過多少書記官、執達員拿著 07/03 22:44
→ nel624:雞毛當令箭的 請問妳有聽過債權人向執行法院聲請延緩執行 07/03 22:49
→ nel624:書記官直接打電話來告訴你說不准的嗎? 小弟就曾遇過一次 07/03 22:50
→ nel624:認同ererer的看法 立場不同 觀點自然不同 07/03 22:51
→ nel624:但妳在此篇大談要別人"換個立場想" 請問妳在稱呼"非律師者" 07/03 22:53
→ nel624:要找出一位"非這類天才還蠻難"的時候 妳有"換個立場想"嗎?? 07/03 22:55
→ nel624:法官可以來個"某一次的發作" 請問像我們這種公司法務、實習 07/03 22:57
→ nel624:律師或資淺律師 可以對法官來個"某一次的發作"嗎?? 07/03 22:58
→ nel624:我似乎屁太多了 就言盡於此吧 07/03 22:59
推 envy861:nel624大大我覺得你很熱血,真摯,是位漢子,欣賞你推你一個 07/04 01:56
→ cynthia1123:我想等原po自己退下來當律師就知道了。 07/05 00:09
→ didadi:我有當過律師哦 :) 07/05 07:44
推 iamyashi:推n大...有當過律師...難道換個位子換個腦袋?XD 07/05 11:39
→ iamyashi:非律師者更妙 當中要找出一位非這類天才的還蠻難... 07/05 11:43
→ iamyashi:想請問"難在哪裡?"意味...實習律師或法務法律常識都...? 07/05 11:44
→ iamyashi:是我以偏概全嗎 本板的推文者懂得這種法律常識的多嗎 07/05 11:46
→ iamyashi:請問原PO意味是...來這個版推文的人都是"不懂法律"?? 07/05 11:48
→ iamyashi:抱歉!再看一次這篇文章...有幾句話真的很耐人尋味! 07/05 11:49
推 qoomii:不管原PO的意思是什麼,不喜歡樓上隨便放大別人的話 07/06 00:50
→ iamyashi:抱歉!文章看在不同人眼裡會有不同感受! 07/06 09:38
推 HCM7788:============大家已經停戰了,來晚了一步================= 07/06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