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inton (YCL)
看板Lawyer
標題Re: [問題] 請教各位前輩的意見
時間Thu Aug 20 13:57:08 2009
1.我認為是變造刑事證據,所謂的「原本」,指的是將影帶翻拍後未進行變造
之前之照片。
2.我認為是準誣告罪。畢竟警員本身就是誣告罪中所謂的「該管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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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92.133
推 juliantin0:謝謝你的意見唷! 08/20 14:06
→ juliantin0:但2.似有問題? 169II的準誣告罪是169I的預備行為 08/20 14:07
→ juliantin0:不用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 08/20 14:08
→ zoonead:變造+1 08/20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