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dvr:開庭打字速度倒還是其次,訴訟程序有很多更大瑕疵值得探討 10/02 00:18
→ goldenmean:我倒覺得程序上的瑕疵反而對書記官來說是不可強求的... 10/02 00:23
→ amurorei:打字慢就算了,法院用的那個追音輸入法個人覺得也很神奇 10/02 00:58
→ klowa:人說話的速度可以到二百以上,打字永遠不可能達到這個速度 10/02 01:33
→ klowa:你自己去練練看就知道了,普通人能上一百就不錯了 10/02 01:34
→ klowa:就算是極少數能上150的書記官,也追不上滔滔不絕的律師們 10/02 01:35
推 Llady:高等行政法院的書記官速度就不錯,其實不用完全跟上,但也 10/02 08:25
→ Llady:不能差太多 10/02 08:25
推 didadi:法院定期都會全面測驗書記官的打字速度 有一定的標準要求 10/02 08:28
→ delhouse:看要不要學國外的速記員 讓打字跟法律業務隔開 10/02 08:45
→ delhouse:不然即使可以打到120 仍舊跟不上辯論速度 絕大多數書記官 10/02 08:47
→ delhouse:都是聽錄音打字 遇到脾氣差的法官還會直接罵 10/02 08:48
推 JackeyChen:打字速度再快也比不上說話的速度。不過,司法院好像有 10/02 08:57
→ JackeyChen:在推庭外轉譯,說實話遇到律師遇到這制度 不見得吃香 10/02 08:58
→ JackeyChen:(指交互詰問) 詰問時 筆記要作得非常之快 XD 10/02 08:59
→ cosinson:問題會不會在於,根本不需要在開庭的時候打字? 10/02 10:59
→ Snoopy1111:好像是因為不當庭製作的話,常常會有律師用筆錄與錄音 10/02 11:54
→ Snoopy1111:內容不符來拖延訴訟程序吧? 10/02 11:54
→ Snoopy1111:不能說常常,應該說有此疑慮 10/02 11:55
推 rebica:贊成廢掉 讓法官更專心在審理而不是做筆錄 尤其民事程序 10/02 12:43
→ rebica:玩文字遊戲的情形很嚴重 10/02 12:43
→ Snoopy1111:廢掉好啊~ 等言辯結束,法官就憑印象做判決就好了 10/02 12:59
→ Snoopy1111:反正上訴也沒有卷可送,法官亂判也沒有人能說話 10/02 12:59
推 rebica:也對 沒有筆錄就不能抓毛病了 那還是繼續來做筆錄好了 10/02 13:23
→ rebica:沒有筆錄要上訴三審就沒搞頭了 10/02 13:24
→ hsilin:開過外包轉譯的案子,審判程序流暢很多~~ 10/02 15:30
推 fasiocolor:法院都固定每個月要交出平均成績,都很嚴格要求啊 10/02 22:59
→ fasiocolor:書記官都會被要求要練到標準,否則就要一直練 10/02 22:59
推 zoonead:廢掉?! 10/03 22:55
→ abstruseccsh:要書記官打字的速度跟上律師說話的速度,也太強人所 10/04 00:27
→ abstruseccsh:難了吧,還是請大律師們多多體諒一下他們吧,每份工 10/04 00:30
→ abstruseccsh:作都有他們各自心酸的部分啊,將心比心囉! 10/04 00:31
推 ichliebedich:有些書記官甚至法官沒叫他記,他就不打哩.... 10/06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