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ghtnsalt:我不懂,作為法官,不能在庭上詳細詢問事發經過嗎?還 10/30 11:23
→ lightnsalt:是說要事事用自己的經驗補完? 10/30 11:23
轉引新聞報導
沒看過筆錄 未知以下報導是否為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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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222893.shtml
法官缺乏社會歷練鬧笑話的例子時有所聞,例如中部某未婚法官審理性侵案,就當庭詰問
被害人,房間暗暗的,「他怎麼找得到弄的進去呢?」
這名女法官當時僅廿六歲,長相甜美,個性羞澀,見到人不太敢說話,也沒男友。有次審
理少女遭人騙到房間性侵案;檢察官論告犯行後,她思索一會兒,突然問被害人「房間內
有開燈嗎?」被害人答「沒有」。
法官再問「窗簾有開嗎?」被害人想了一下回說「沒有,房間是暗的」。女法官再問:「
那全部都暗暗的,他怎麼找得到弄的進去呢?」檢察官形容當時庭上的情形「好像漫畫場
面」,全場一片靜默,沒人敢笑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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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以上記者報導為真
「房間內有開燈嗎?」「窗簾有開嗎?」是核實現場狀況
但「那全部都暗暗的,他怎麼找得到弄的進去呢?」
要問也應該要問被告
或者說 法官真心想問的是:「其實是妳配合他吧?」
※ 編輯: reconsider 來自: 218.166.51.147 (10/30 11:40)
推 epoche:看不懂樓上問題的爭點在哪?閱歷豐富的法官也得仔細審案啊 10/30 11:40
→ epoche:但就像原PO補充的,事實就在那,怎麼切入問題,閱歷很重要 10/30 11:45
推 laughgirl:推閱歷很重要 律師也是 法官更是如此 10/30 14:04
推 JackeyChen:我只想表達,年齡固然是很重要,但身為司法者,更重要 10/30 19:32
→ JackeyChen:的是「傾聽」的能力或意願。 10/30 19:33
推 Feuerbach:個人覺得司法官改成只能通過律師考試方得應考 10/30 19:54
→ Feuerbach:可以解決11趴律師的問題 又可以先從事司法工作取經驗 10/30 19:55
推 altr:弄得進去這幾個字充滿了玄機 10/30 22:46
推 sazon16:漫畫場面~~是人人臉上都有三條斜線嗎 ? 哈哈哈! 10/30 23:11
→ CUTENOTER:長相甜美羞澀這些都是無意義的推測,記者寫廢文 11/02 02:36
→ CUTENOTER:身為法律人接受這些胡言亂語,還振振有詞,更加可恥。 11/02 02:39
→ CUTENOTER:批判司法只用假想和情緒,只是讓整個法律界一同蒙塵罷了 11/02 02:45
→ epoche:因「寫長相甜美」,故「記者全寫廢文」..樓上比較情緒化吧? 11/02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