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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騙當事人受讓債權被判刑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2009.11.03 07:58 pm 執業律師王耀星受當事人薛姓女子委託,代為處理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空勤總隊的債權, 王確認法院已核發命令,空勤總隊即將發放118萬多元給薛女,竟詐騙薛女稱還要半年才會 撥款,薛女因開刀需款甚急,同意受讓債權給王耀星。台北地院今天依詐欺罪,將王判處 有期徒刑8月。 【2009/11/0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230909.shtml 其實看不太懂這則新聞,既然薛女需款甚急, 為什麼又要受讓債權給王律師?這樣子對王律師有什麼好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7.132
alexmei:因為他騙薛還要半年才撥款啊 可能王用100萬或者更低價買 11/03 21:00
keepwild:這 也 太 扯 了 吧 11/03 22:08
ChrisBear:不意外啊 以前接神明會的律師吃更兇 11/03 22:16
zoomsilence:王律師一定是用低價現金買高價債權阿 11/03 22:47
johochula:他有被除名嗎?? 11/04 00:01
majunwhite:也太誇張了吧...為了那點錢..... 11/04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