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借標問問題^^ 最近收到一件有趣的案子 非律師的A君受讓原告B部分債權後以原告之姿加入訴訟 (受讓的數字非常低,低到想要站起來付現金給他) 更有趣的地方是原告起訴1xxx萬,然後部分請求5萬 身為對造律師當然覺得這樣實在取巧 可是翻了相關法條卻發現這好像是灰色地帶 請問各位道長有遇到類似的情況嗎? 如何處理為當? 先謝謝指教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5.51
lighthouse:律師倫理規範36條2項? 11/27 20:28
ChrisBear:不會是100元吧XDDDD 11/27 22:02
alawyer:li大,mo大已經說A是「非律師」,應不適用律師倫理規範.. 11/27 22:33
lighthouse:啊 我沒看清楚 抱歉…… 該債權符合民法294條1項嗎? 11/27 22:36
majunwhite:看不太懂.... 11/28 00:01
barley:可以用民訴436-16嗎? 11/28 23:00
hoboks:看起來好像是不錯的賤招 11/29 00:50
johochula:我猜是1千吧 裁判費考量 11/29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