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phoprabbit:當然不能簽呀 如果實際上你們並未按此比例分配利潤 03/31 14:53
→ hiphoprabbit:那會有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跟稅捐稽徵法的刑責問題 03/31 14:54
→ POPSTAR5566:很多事務所的假合夥就是這樣來的,請小心。 03/31 14:58
→ POPSTAR5566:你的薪水有整體收益的百分之一嗎? 03/31 15:00
→ jack520:應該有吧我一個月6萬老闆一個月應該沒賺到600萬吧 03/31 15:05
推 hiphoprabbit: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會有什麼後果 你應該很清楚 03/31 15:09
推 hoboks:超方便的 告完合夥團體又不足清償時 直接就可以對合夥人執 03/31 15:34
→ hoboks:行 無庸另取得執行名義 03/31 15:34
推 ps5566:這哪叫假合夥??這是真合夥阿 薪水就是利益分配阿 03/31 23:03
→ ps5566:3個老闆 一年600 也差不多吧 03/31 23:04
推 ps5566:想請問一下一樓 是哪個法條?? 03/31 23:21
推 hiphoprabbit:商會法71條 稅捐稽徵法第41條阿 03/31 23:53
推 star9999:22院字918號 04/0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