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urorei (大律師是甚麼,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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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律師命案 法官藉判決討論廢死
時間Wed Apr 21 11:50:33 2010
中央社╱台北20日電】 2010.04.20 10:29 pm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549441.shtml
被控犯下律師周德勝命案的被告蕭仁俊和廖家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10審仍判2人死刑
。法官在判決書指出,除非修法增訂不得假釋無期徒刑,否則唯有死刑才足讓被告與世隔
絕。
廢死議題近期成為社會矚目話題,法務部也宣示研究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的可行性;但法
官藉由判決書,表達廢死議題意見,成為今天判決的另一焦點。
蕭仁俊與廖家麟於民國85年假釋期間,至周德勝律師事務所搶劫,並因廖家麟遭周德勝認
出,蕭、廖2人先聯手以窗簾繩勒斃周德勝後,再以刀械刺殺周德勝胸、頸多刀致死。
案件多次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除廖家麟在更4審曾改判無期徒刑外,蕭、廖2人歷審均遭
判死。高院今天更10審,仍判2人死刑。這已是高院自今年以來,第5件判決死刑的案件。
判決書指出,案件自一、二審至更10審,歷經12個審判庭、36名法官,雖對犯罪細節及持
用刀械有不同認定,但被告以極為殘忍方式虐殺被害人的事實,則無二致。法官在判決書
中重批,2人犯案手法兇殘,泯滅天良,視人命如草芥,若非與社會永久隔離,不能達防
衛社會目的。
法官認為,除非修法增訂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讓受刑人老死獄中,否則僅死刑才能將被
告與社會永久隔絕。若現在判被告無期徒刑,2人服刑25年後有機會假釋出獄,屆時仍為
50餘歲中年人,若再犯案,合議庭將背負「伯仁因我而死」的心理負擔,並造成社會隱憂
。
法官並在判決書中說,雖然廢死議題廣受討論,但現行法律中,仍有死刑規定,若在死刑
未依法廢止前,自行排除死刑適用,無異於法官自行制訂排除死刑規定的法律。
合議庭並審酌周德勝父親已高齡81歲,每次開庭必到,至今仍未原諒被告,且被告2人是
於另案假釋期間再犯案,除殺害周德勝外,另有10餘起犯行,足見監獄教化對2人毫無效
果,若僅判無期徒刑,除有違家屬意願,仍有犯案可能,因而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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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149.28
推 peterpark:律師事務所裡面有很多現金嗎?不然通常都是搶銀行吧 04/21 12:36
推 vr60267:去年就有一個人來事務所,把我們主持律師押出去領錢給他 04/21 12:55
→ vr60267:律師回來才說,大家都傻眼,但因為是老律師了,不想惹麻煩 04/21 12:58
推 stackton:好八卦啊!! 04/21 12:58
→ vr60267:是完全陌生的人,而且事務所對面就是派出所...但畢竟事務 04/21 12:59
→ vr60267:所開在這不會跑,萬一真的是亡命之徒一般人也沒辦法隨時防 04/21 13:00
→ vr60267:犯(到時候來縱火甚麼的真的吃不消),感覺也很無奈 04/21 13:01
推 Matsui: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有時候花錢消災真的是沒辦法 04/21 13:11
推 cyora:哎呀呀…低調過日、持盈保泰、一切平安相信都是大家的心願吧 04/21 13:57
推 SoloHomerun:樓上前輩說的甚是啊,要低調,要低調,還是要低調。 04/21 16:03
→ amurorei:我是想高調還高調不起來( ̄▽ ̄#)﹏﹏ 04/21 16:21